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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 監院糾正北縣、市府



有買的人不知現在做何感想


美河市案 監院糾正北縣、市府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1/14 04:11"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由日勝生公司與台北市捷運局進行的大型聯合開發案「美河市」,昨遭監察院提出糾正。糾正案指出,台北縣政府漠視都市計畫之願景,致投資者得藉聯合開發之名,溢出細部計畫實質計畫之規劃目標,仍核發其建照,對台北縣府、內政部、北市府提出糾正。

「美河市」是捷運小碧潭支線的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土地遭徵收的原地主組成自救會向監察院陳情,質疑聯合開發案似違法徵收土地,也未讓大多數地主參與,損及原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

監委劉興善、黃煌雄在調查後指出,依新店機廠細部計畫之規定,住宅以每50平方公尺居住1人推算,該地區可容納計畫人口僅700人,其土地使用分區為捷運系統用地,建蔽率不得超過60%,容積率亦不得超過187%。

然而全案設計卻是16棟高度逾百公尺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40萬平方公尺,而開發之基地面積為9萬平方公尺,其中81%已做為捷運設施使用,如何再留3萬7000平方公尺的法定空地?

除北縣府外,內政部、北市府也遭糾正。監院指內政部未盡督導查核之責;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辦理本案權益分配之作業,雖尚能依法辦理,但未先就本案之辦公室、商場、住宅大樓三項產品類別之效益或風險詳予分項評估。
2010-01-14 6:51 發佈
糾正又如何?不痛不養,有可能處理做決定的政務官嗎?房子都蓋了後,能不發建照嗎?
tonbo100 wrote:
糾正又如何?不痛不養...(恕刪)

當然可以,有何不可
最多全民買單不是嗎
監院指內政部未盡督導查核之責;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辦理本案權益分配之作業,雖尚能依法辦理,但未先就本案之辦公室、商場、住宅大樓三項產品類別之效益或風險詳予分項評估。

台北縣政府----->漠視都市計畫之願景....沒有什麼錯

內政部----->未盡督導查核之責....而已

台北市政府----->尚能依法辦理....還好

監院又可以交差了事了!

重點是這!
Michael和Michelle不知現在怎樣了.
沒事阿 有什麼事...

最好美河市慘跌 都還有人想買

建商不就再出筆錢 再套點人脈關係就解決了 ?! 見怪不怪
tonbo100 wrote:
房子都蓋了後,能不發建照嗎?...(恕刪)


可以參考一品怨
tonbo100 wrote:
糾正又如何?不痛不養,有可能處理做決定的政務官嗎?房子都蓋了後,能不發建照嗎?..(恕刪)


政府直接賤價跟建商買 或是直接徵收起來 , 便宜賣給民眾 把他當國宅賣 .



不過 ,建商不可能同意 .
監察院是做甚麼的?
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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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纜和文湖線的責任歸屬查出來了嗎?
只要讓一些人買不下手, 意思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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