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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共構-南方之星》觀後感

這星期去看了中和南勢角捷運共構-南方之星這個案子,
我看的是一房一廳的套房式產品,
這種產品目前只剩下 I 棟可賣,A、B棟都已經賣完了,
以下是我看完的感想:

優點:
1.附近生活機能成型,相當方便
2.為SRC鋼骨結構
3.挑高3米 6,較一般房屋高度高一些
4.捷運到站即到家,從南勢角站出發坐捷運容易有座位

缺點:
1.公設比40%,過高

2.剩下的 I 棟其建物登記並非住宅用,而是一般事務所,
這點是我對建商代銷最大的質疑,
因為他們仍是當作住宅在賣,
(尤其是在鄉林的士林官邸這個案子新聞鬧的這麼大之後),
I 棟並非純住宅,以後住戶組成恐怕會更複雜,更難控管

3.機車停車位在A 棟再過去的位置,距離遙遠

4.社區一樓廣大的公共空間任何人皆可使用,並非社區專用,
但代銷表示日後的管理維護費用仍要由社區管理費負擔,
日後管理費使用恐怕會有爭議

5.I 棟的住戶不能直接坐電梯到3樓使用社區的公共設施,
要到一樓再走到別棟再坐電梯上3樓,很麻煩,
好像在用別的社區的公設一樣

6.想跟代銷人員詢問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的坪數分別為何?
得到的答案竟是要等簽約才能跟我說,
其中緣由為何大家就自己想想吧
2009-10-26 0:43 發佈

vcipsc wrote:
6.想跟代銷人員詢問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的坪數分別為何?
得到的答案竟是要等簽約才能跟我說,
其中緣由為何大家就自己想想吧


因為公設40%

換算出來客人聽了都會縮手吧
vcipsc wrote:
這星期去看了中和南勢...(恕刪)


所以他報價多少給你?

如果價錢漂亮你又有需要,就衝了阿

捷運共構是一個長久的題材唷
Bank軍 wrote:
所以他報價多少給你?...(恕刪)


35萬/坪,
老實說,如果建物登記是住宅用,
我可能就會認真的考慮,
但登記用途是一般事務所我就不想碰了.........
vcipsc wrote:
35萬/坪,老實說,...(恕刪)


現在很多"建商"都會用這招啦...

其實跟一般"住"字樣的沒差,只是看起來爽度扣分罷了

35/P 還有空間哩
我覺得登記用途是一般事務所跟住宅用的差異是很大的,
如果登記用途是一般事務所,
代表買主應該是要拿來拿來做商業用途的,
不能拿來當住宅使用,
屆時會面臨大樓是供商業使用,
住戶的組成、素質無法控管,
增加很多不利的因素..........
之前他們有丟出一坪32萬的廣告戶(套房的)
35的確可以再往下試試
35萬/坪 是建商的表價
成交價勢必會較低,
但我還是那句話,
登記用途為一般事務所讓我沒有出價的意願.........
其實我只有個小問題
捷運共構 蓋在捷運上
當初蓋捷運時
就有考慮上面要蓋大樓嗎?
結構設計就有設計進去嗎?

我記得當初 那邊是一大片機車停車場
可是還是不夠停
有人陳情希望把土堆挖開 再開放停車
得到的答案是說土堆是增加載重用的 不能改
現在居然都在蓋大樓咧

之前土地被捷運徵收的 怎麼沒人要出來抗議啊?
當初徵收目的應該不是蓋住宅吧?

vcipsc wrote:
35萬/坪 是建商的...(恕刪)

開這個價與內科新的辦公大樓價位一樣,還不是登記住宅,真不知在貴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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