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808 wrote:
難道那小道消息是正確的嗎!,103年北環線要動工
喔?
北環段目前還卡在行政院交通部不核定,根據台北市捷運局的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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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與新北市政府等意見經本局彙整完成修訂報告書後,於100年3月1日函送交通部審議,以爭取計畫核定與興建。交通部再於100年4月18日函復審查意見,重點摘述如后:
臺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近期已提報多條路線,每條路線均具優先推動之理由,建議仍應整合出各案優先順序後再行報核。
依據交通部100年4月11日頒定「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捷運建設必需結合沿線及車站周邊土地開發,以土地開發效益挹注捷運建設,提高捷運建設財務自償率,並依規定項目內容檢具對照表,以利審查。
報告書財務可行性部分,在計入土地開發效益後之自償率僅20.33%,低於已核定「臺北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之自償率26.59%,顯示規劃之計畫財務效益不甚理想,故臺北市政府對周邊土地開發,不應僅限於捷運場站(含毗鄰土地)周邊之開發,應請該府再運用TOD機制擴大計畫沿線效益規模,並試算沿線範圍稅金增額融資(TIF)效益,將外部效益金額納入自償性經費財源,期有效提升計畫自償率。
本計畫建設經費高達1097.5億元,臺北市政府表示應優先推動,與其他該府表示規劃中之路線計畫(如民生汐止線、三鶯線、安坑線、南北線、社子線等)優先性重疊,宜請該府考量整體規劃中路網之分年經費需求、中央年度經費負擔情形、資金籌措來源、資金缺口等提出因應對策及財務策略,以資妥適。本案之「可行性研究」必需再依交通部意見暨所發布之「要點」辦理捷運車站周邊地區之都市規劃、土地開發計畫、以及以土地開發效益挹注捷運建設財務之規劃(包含初估稅金增額或其他可貨幣化之外部效益金額、成立基金《運用現有或新成立基金》、專戶之經費來源及運用方式)等工作,據以修正可行性研究報告。本局刻正積極辦理相關修正事宜,並針對前揭交通部所頒定「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已於100年9月22日以府授捷規字第10033300600號函檢送「臺北都會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可行性研究經費補助申請計畫書」向交通部申請研究經費,以爭取經費辦理捷運場站周邊地區土地整體開發研究作業,俾提昇自償率,以利可行性研究計畫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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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
100年4月行政院認為:
1.一次提太多條,請排好優先順序再提。
2.北環自償率太低,報告退回重寫。
100年9月捷運局向行政院申請研究經費,需要錢來研究「怎麼提高效益」。
所以行政院何時會核定是第一步的關鍵。
政府施政有他的考量,不過已在地人來說,還是希望行政院盡速核定。
講白話點:
管你什麼理由,TMD你行政院是在扯後腿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