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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新市鎮- 房事討論區 ( II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28/550310/


所謂的樹擋 綠檔 參加的人

剛剛看才8個
當中還有一個小孩


這也算民意

真的太荒謬了


01鄉民隨便去 也有80個

所以到底淡水民眾是支持還是反對淡北

我想答案很清楚了
Fidi Dodo wrote:淡北環評無效而停工是法院的判決,一切過程...(恕刪)


現在法院判的公正嗎?
大家摸摸自己的心,舉手發誓說:"我衷心相信司法"....
應該有一半的人說不下去吧??
正式進入二階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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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在閉門會議討論時,很多環委批評「法院憑什麼凌駕我們專業?」,「如果做出進入二階,不就等於否定自己」,但在環保署綜計處告知因為法院已做成「「審查結論出於錯誤事實認定或不完全資訊」、「與環評施行細則19條第1、2款進入二階環評要件相符」等理由事項,因此環委討論既然開發單位已表達意願,因此做成進入二階環評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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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
淡北道路開發案 進二階環評
2015年01月28日16:51
蘋果即時
台灣司法制度本來就有問題,法官權力太大,有罪無罪罪行輕重全憑自我感覺,就算先前有判例也可不甩,先前有殺人犯心理評估後正常,法官不甩心理報告自我認為犯人心理有問體讓罪犯逃過一死,解嚴時代的產物現今還拿來用,我們還期待司法有公正的判決嗎?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海軍港平營區現址位於淡海新市鎮已開發區內,未來周邊土地開發後,勢將影響營區運作,為配合淡海新市鎮開發時程及避免營區使用受周邊地區開發影響,經對相關土地就戰略需求及戰術考量進行勘選後,新北市三芝區非都市土地因位處濱海地區,地勢平坦並毗鄰現有軍事營區,未來將易於管理,符合港平營區使用屬性及需求,且周邊無高樓等障礙物,訊號發射收訊佳,適宜港平營區之基地台架設,爰經國防部選定為該營區新址辦理遷建。

海軍港平營區遷建新址業依規定完成召開4次公聽會及辦理5次協議價購事宜,並取得用水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農地變更使用同意文件,目前刻辦理其開發計畫補正事宜中,預計2015年3月取得開發許可後,即可賡續辦理用地取得及工程規劃設計暨施工等相關事宜。

淡海新市鎮已開發區內海軍港平營區遷建後,營建署將就該營區現址暨其周邊土地進行整地及公共工程施工,並於完工後,依規定就其中屬道路、公園、國民學校用地等約5.28公頃公共設施用地,無償登記予新北市所有,其餘約5.56公頃屬住宅區土地,則辦理標售事宜。


~~~
無評論:因鄉民言論 遷移之後該位置還是興建大樓 會被說圖利財團
姜初風 wrote:
正式進入二階環評==...(恕刪)

台灣的亂源之一就是這些不懂裝懂還自以為是的法官,什麼錯誤事實認知?法官是懂什麼叫做事實?
法官有去現場查看紅樹林生態還是只單從環保團體所提供的文件做判斷?
法官有去尋找有關紅樹林生態的研究報告?有任何數據可以證明環團所提供的文件是符合事實的嗎?
據我了解新北市政府所提供的資料都絕對足以證明淡河北側是絕對沒有對生態有造成重大影響或破壞
所有的環境評估都已經有專業的環評委員做過評估,之前我也有跟相關新工處人員有討論過這些問題
他們說該做的該說的該討論的都做了,不曉得到底為什麼法官還是認為會影響或破壞環境的疑慮
一整個荒謬到了極點!法官真的廢到不行!專業一點好嗎?
伊藤健司 wrote:
法官有去現場查看紅樹林生態還是只單從環保團體所提供的文件做判斷?...(恕刪)

舉我以前的經驗
查封這種小事通常法官都不會去
但有時還真的有法官會跟著去現場看

以淡北這種大案我相信法官會去
但最後讓他做出決定的
不是他去看的時候招潮蟹到底是死的還是活的
而是政府是不是有依法令規範做事

往前翻2頁
判決結果大概是說政府應做二階段環評而沒做
而不是紅樹林跟招潮蟹會不會死
覺得只能說是市府程序上做的不夠
才會讓環團有機可趁


104.01.28
新北市政府總工程司王益翔解釋,淡北道路的設計包含車道和自行車道,實際上汽、機車道離紅樹林有3公尺以上的距離,
自行車道也以高架方式設計,自行車道旁的邊溝才距離紅樹林1公分,不會嚴重衝擊紅樹林。

因新北市政府自願進入二階環評,環評大會決議通過,並要求開發單位將針對紅樹林生態的可能影響、保護隔離措施、文化
資產可能影響評估及因應對策提出說明,並將國家重要濕地保護計畫及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納入本案一同評估。
伊藤健司 wrote:
台灣的亂源之一就是這些不懂裝懂還自以為是的法官,什麼錯誤事實認知?法官是懂什麼叫做事實?
法官有去現場查看紅樹林生態還是只單從環保團體所提供的文件做判斷?
法官有去尋找有關紅樹林生態的研究報告?有任何數據可以證明環團所提供的文件是符合事實的嗎?
據我了解新北市政府所提供的資料都絕對足以證明淡河北側是絕對沒有對生態有造成重大影響或破壞
所有的環境評估都已經有專業的環評委員做過評估,之前我也有跟相關新工處人員有討論過這些問題
他們說該做的該說的該討論的都做了,不曉得到底為什麼法官還是認為會影響或破壞環境的疑慮
一整個荒謬到了極點!法官真的廢到不行!專業一點好嗎?



雖然你是用疑問句,但由你的文意來看,你似乎想要表達下面的事情:

法官不懂裝懂、自以為是
法官沒有去過現場
法官沒有閱讀過紅樹林生態相關的報告

那我想問你,你這些結論你有去跟法官確認過嗎?若無,那你不就是你所說的台灣亂源了嗎??

我相信你說的,你有跟新工處人員討論過這個案子。但對方是兩造雙方的其中一方,所陳述的內容難免會避開自己沒做好的部分,而強調他人的不是。絕不是事情的全貌。但在法院上,雙方都能陳述自己的觀點,為自己辯駁,法官也才能從第三方的角度來看清事實的全貌。
縱使法官偷懶、偏袒,也都有再次上訴的機會。

除非有明顯的事證,不然動不動就說不如己意的判決是黑箱作業、司法黃牛、恐龍法官。恐怕也難以讓台灣的法治社會生根,法院也就更難建立其威信了。


其實各行各業都一樣,有些人做事很認真很負責,有些人馬馬虎虎,有些人汲汲營營,有些人充滿理想抱負。千萬不要很刻板的就給所有公職人員貼上標籤:如法官就是恐龍,警察就是收錢,政府官員就是顢頇。

這些標籤無助於社會的和諧和信任,也沒辦法真正的解決問題。互勉之~

mummypipi wrote:





目前的淡北規劃要挖兩個隧道(中央北路下方、紅樹林捷運站外側跨至觀海樓),建兩個高架橋(繞過關渡大橋、紅樹林捷運站跨至登輝大道),且全長4.7公里的道路,高架和隧道佔了近一半的長度。這樣的規劃45億就蓋的起來了。

而台二線拖寬不過就是拆幾棟小公寓+鋪鋪馬路,居然要200億。這個數字不覺得很離譜嗎??


而且套句柯P前陣子很流行的流體力學。台二線拓寬可以新增車道給左迴轉車以及公車停靠站。讓目前的三線道能夠保持通暢,流速自然加快。
反觀淡北,它本身沒有任何分流的功能,反而在出入口的部分會發生集縮現象,對車流反而有害。

真的對淡水交通有所期待的人請好好思考一下淡北和台二線拓寬的優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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