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些住戶(包含我)在板上呼籲不急於成立管委會?不是否認未來管委會後和建商及所有住戶的溝通效率,而是社區公約訂出來、管委會委員選出來後,建商就達成法規賦予建商(起造人)的責任,區權會的召集責任就轉嫁到管委會身上,建商只是出席者,建商就算不出席,我們也奈何不了建商,更何況是要建商在區權會中交代清楚代管期間的管理費收支情形…等區權人的質疑。
我覺得建商交代清楚區權人的疑慮、協助區權人訂出有共識的社區規約,可以讓後續被選出來的管理委員好做事,也不會被建商留下來的灰色地帶所拖累。社區規約當然可以隨著社區運作所需而修訂,但依法,社區規約修訂必須經過區權會決議才能修訂,區權會的召開是非常勞心及勞力的,還需要住戶有向心力才開得成(7/7有出席的住戶應該深有同感才是),既然建商無法給住戶們實質的回饋,我們更應該讓他們為我們社區的區權會召開、社區的規約訂定及管委會的成立多盡些心力。
很多住戶在7/7區權會會議及板上主張,趕快成立管委會,讓熱心的管理委員來替大家處理社區事務及和建商交涉,但有這樣意見的住戶是有熱心要出來當管理委員的人嗎?若不是,就不要再這樣主張了,若是,很高興我們社區有這樣的住戶。但我看到板上關心捷運出口位置的人那麼多,但關心社區規約、管理費收支及區權會會議召開的人卻很少,有關心的人又多為主張讓管委會去處理,讓我著實非常擔心是否真的有那麼多熱心的住戶會出來擔任11名管理委員?而不是貪圖某些利益或迫於無奈而出來擔任管理委員?
為何有些住戶(包含我)在板上呼籲不急於成立管委會?不是否認未來管委會後和建商及所有住戶的溝通效率,而是社區公約訂出來、管委會委員選出來後,建商就達成法規賦予建商(起造人)的責任,區權會的召集責任就轉嫁到管委會身上,建商只是出席者,建商就算不出席,我們也奈何不了建商,更何況是要建商在區權會中交代清楚代管期間的管理費收支情形…等區權人的質疑。
我覺得建商交代清楚區權人的疑慮、協助區權人訂出有共識的社區規約,可以讓後續被選出來的管理委員好做事,也不會被建商留下來的灰色地帶所拖累。社區規約當然可以隨著社區運作所需而修訂,但依法,社區規約修訂必須經過區權會決議才能修訂,區權會的召開是非常勞心及勞力的,還需要住戶有向心力才開得成(7/7有出席的住戶應該深有同感才是),既然建商無法給住戶們實質的回饋,我們更應該讓他們為我們社區的區權會召開、社區的規約訂定及管委會的成立多盡些心力。
很多住戶在7/7區權會會議及板上主張,趕快成立管委會,讓熱心的管理委員來替大家處理社區事務及和建商交涉,但有這樣意見的住戶是有熱心要出來當管理委員的人嗎?若不是,就不要再這樣主張了,若是,很高興我們社區有這樣的住戶。但我看到板上關心捷運出口位置的人那麼多,但關心社區規約、管理費收支及區權會會議召開的人卻很少,有關心的人又多為主張讓管委會去處理,讓我著實非常擔心是否真的有那麼多熱心的住戶會出來擔任11名管理委員?而不是貪圖某些利益或迫於無奈而出來擔任管理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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