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廟宇活動應該是要以不擾民、且以文化傳承的考量下進行,並適度的給與在地居民一些緩衝空間,畢竟每個人的信仰不同,是不是需要逐條掃街其實有待商榷。我因為工作關係今天剛好去淡水馬偕上刀,下刀後想說進淡水老街吃個飯,沒想到進去後吋步難行,索性拿出手機拍幾張照片,但我發現這真的是一個18禁的活動非常不適合小孩在場,而同行的老外也直搖頭,問我台灣的廟會都是這樣的嗎?(我無言..因為好像都差不多)。頓時心裡真的很感嘆,難道我們要辦一場優質的廟宇活動會這麼很難嗎? 遵守交通規則不是基本的認知嗎? 有宗教信仰的人是不是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 還有要吃檳榔是你家的事!拜託請不要亂吐檳榔汁!不屬於地上的東西也請吞回去。別藉著廟會名義趁機鬼假鬼怪。
我以後會建議想搬來淡水的人,端午兩天會替你們帶來極大的麻煩,要先想清楚。因為這是淡水一兩百年下來的歷史文化,不太可能為了那些把淡水當天龍國衛星城市的人改變。不過我也蠻期待那些宮廟,以後都穿洋人的西裝跟領帶來繞,等等,這衣服好像是當初敵人身上穿的。
只要是文化活動..就可以凌駕於律法之上!!??只要是文化表演者....就可以目無法紀!!??沒有人反對文化活動....如果最基本的守法..也是天龍人才需要有的行為!!那我們還需要法律做啥??這裡在講的是 :深夜噪音擾民製造環境髒亂不堪活動人員公然違反交通法規不是天數的問題...也不是尊重文化的問題...要獲得大家的尊重.....不也要自己先自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