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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住戶自救會

最後還是用"錢"來擺平過去非法的事情

a691109 wrote:
最後還是用"錢"來擺...(恕刪)


請問過去非法的事情是????

有證據嗎?
若沒有節外生枝,請問最快何時可以辦理交屋?
開不開會已經不重要了~ 建商可能覺得本來開會是為了要讓住戶集結對政府施壓~
但可能最後是集結了住戶來讓住戶對建商自己施壓~
而且我覺得他自己也很清楚~ 就法律層面而言~ 我們住戶真的是只能對建商啊~
我們也很無奈~ 政府真的是可以擺爛不管~
有的人說建商很無奈~ 這是事實~
但住戶也很無奈~ 只能找建商解決這個難題~
若真的提撥了 可以交屋了的話~
大家真的要謝謝建商的善解~

再來 地主 / 政府 / 建商 就這個案子的分配請自行透過法律解決
若是地主有損失的 也該讓他們拿回該拿的

我個人覺得~ 政府做了捷運 有收票錢來回本
就這個開發案而言 分配給政府的部份 應該給(或部份給)原本的地主才是
必竟~ 確實當初是他們的土地被徵收了
不管最後到底該分配的是多少比例
政府都不應該拿人民的土地來"賺錢"
徵收是不得不的做法 沒有人像台灣這樣強制徵收比例這麼高的

想想當初地主的心情
因為說要做捷運 又不可能彎來彎去
路線劃定了 想說 好吧 那就被徵收吧
但是最後蓋起了這片大樓…

住戶買的當下 想著的是自己生活的便利 對家庭建構的夢想
但事情走到至今 真該對彼此的立場好好的體諒與善解~
才能圓滿~

希望一切都能有好的結局

ocp2580 wrote:
美河市狀態不明,我們...(恕刪)


當初這個案子就疑點重重,買屋的人愛貪小便宜,想靠房地產增值賺錢,結果現在被坑,卻在那邊靠夭. 台灣就是太多這樣"就地合法",搞得粉多人不守法,法律蕩然無存
jackypeng wrote:
當初這個案子就疑點重...(恕刪)



拿到使用執照的房子 就是合法 有點常識好嗎
放到口袋才是真的, 祝福大家交屋順利啊

hami610 wrote:
原本林董要開會來取暖...(恕刪)
不要惹我

我挺你!


hami610 wrote:
原本林董要開會來取暖...(恕刪)
jackypeng wrote:
當初這個案子就疑點重...(恕刪)



你眼淚擦一擦

我們貪小便宜?

我們順利交屋?

我們就地合法?

你講那麼多

你想一想

你有買美河市嗎?

如果沒有!

你眼淚就自己擦一擦

鼻子摸一摸!

還會酸就摸大力一點!

hami610 wrote:
原本林董要開會來取暖...(恕刪)


房子沒意外的話應該快交屋了,你覺得名字不好,不然你覺得什麼好呢?你用"媽的"兩個字是在罵人還是你在叫你媽呢?請注意你的用詞,另外不取這名字要取什麼呢?暫時管委會嗎?沒交屋沒產權那来管委會啊?你不給建商壓力建商會怕嗎?反正都要交屋了,這版的訴求也達成了,暫時也沒用處了,你要聽好話就去别的版吧


此外建議其它人,美河市假如有不法,有證據在講會比較好,網路上亂發言有可能被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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