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ngtj wrote:
如果在私有地,與其他社區都有道路相隔,甚至是在北大特區的商業區內,
這要如何抗議?(恕刪)
根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住宅區不得設置攤販集中地,也就是夜市,所以即使是私有地,也要回歸都市計劃的限制,不是你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的。
所以北大夜市的問題,我們可以分開來討論:
1. 機關用地:目前北大夜市就是在機關用地上,依法不得設置攤販集中地,所以夜市違法毋庸質疑。
2. 住宅區:聽說北大夜市要轉移到旁邊的住宅用地,依法一樣不得設置攤販集中地,即使轉移過去還是違法。
3. 商業區:即使在商業區,業者要作夜市還是要申請變更為「攤販集中地」,要做都市計畫變更,要開公聽會跟市府核准,通過機會其實不大。
如果回歸法規問題來看,答案其實很清楚,也很單純,只是可能很多人選擇無視,繼續享受逛夜市的快樂,以及製造附近居民的痛苦。
我想台灣多數夜市可能都是違法的,因為合法的攤販集中場並不多,但政府的態度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要爭取權益,居民一定要站出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