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1215tw wrote:
感謝你熱心提醒---...(恕刪)
我們合康原創是前年9月交屋的
那時候的代銷小姐就有說日後收到的電費帳單
請住戶先行繳費後
再將電費單影本寄給合康
合康會將公共電費按照交屋日期的比例吸收
然後用支票的方式退給各住戶
我相信你們應該也是差不多的方式處理啦
如果不是的話
一定要去反應啦
以我們的經驗來說
因為你們的公設尚未驗收
所以還有很多的籌碼可以跟合康談
要煩惱的不是此筆公共電費的問題
而是公設或是房子內其他的缺失(因為你們住了一段時間後一定會發現種種的問題)
我們交屋後搞了一年多才完成公設的驗收
所以想到的缺失(有看到你們住戶說停車坡道的問題)
就算是一點點的小問題
都要跟合康爭取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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