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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捷運躍境(六期)

Tu大 幾個疑問和看法:
3.之前提到物業管理公司薪資或費用問題.區分所有權人可以申請查驗,未避免公開張貼明係造成不相干人
公開散播(例如房仲等看到,又心或惡意扇撥散播謠言,有機會賺取差價)
這應該是可以公開的吧 即便未在各電梯張貼 也可在社區固定公佈欄公吿 以免除眾人疑慮...

4.我們有些對新的物業管理公司指責,或是目前大家覺得他做不好的地方,有些是前物業管理公司沒有交接
導致推動困難.我們都沒空去做委員,選出的委員就代表我們住戶去執行事務,我們就因該相信換物業公司
是對的(反正覺得有問題就申請查帳就好),初期的磨合期還是再觀望一陣子
說穿了大家其實是對"更換物業"的這個動作有所意見 因為事先並未公吿全體住戶週知 而且沒有依程序做出招標議價等 大家心中已產生了疑慮 加上7/29會議亂象以及後續種種跡象 大家才會失去信心....

另外 假使同意在汽車位旁劃上所謂的"約定專用車位" 是該汽車位車主的機車專用的車位嗎? 那會是在汽車位旁邊劃幾個機車位出來?會是只劃一個給該汽車位車主的一台機車專停 還是可以劃兩個(或以上)給該汽車位車主的兩台(或以上)機車專停? 或是, 汽車位旁邊會劃出一個以上的機車位 但除了一個是給汽車位車主的一台機車專停 其他的要"貢獻"出去 也就是說那汽車位旁會停了許多非自己的機車? 我想 這一定是很多汽車位車主在意的事 尤其已經有很多人(包括我)提到當初選位的考量與方便性等等....
~Nobody is Perfect, I am Nobody~
Jacky san wrote:
其實不會很難,因為車...(恕刪)


Jacky大你誤會了~~
車位買賣的條件我當然很清楚 我是針對車位出租的部份存疑.....
試想假使我有朋友住好境有車沒車位 我住躍境有車位沒車 然後我車位租他 遙控器也給他用 該如何控管?

yaun0306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上次...(恕刪)

Dear y大大~
其實換個角度想,若閣下有住在躍境,相信一定希望咱們出入份子
單純一點,若是別社區人員隨意進入,他們的心態上就可能比較沒有
"參與感"了。多少會認為反正我又不是住這裡,在公共空間的使用
上,可能就比較"隨性"了。但是我相信165個車主,是不可能全部
被規範到的啦!
另一方面,我還是認為,明明我車位邊可以劃兩個"特定車位"啊!
(我家有兩台機車),我就不用和大家去擠"抽籤",而且這個位置也
決不會影響其他車主,況且我也願意付兩台機車清潔費,難道沒有"通融"
的餘地嗎?
lcl0811 wrote :

yaun0306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上次...(恕刪)



Dear y大大~
其實換個角度想,若閣下有住在躍境,相信一定希望咱們出入份子
單純一點,若是別社區人員隨意進入,他們的心態上就可能比較沒有
"參與感"了。多少會認為反正我又不是住這裡,在公共空間的使用
上,可能就比較"隨性"了。但是我相信165個車主,是不可能全部
被規範到的啦!
另一方面,我還是認為,明明我車位邊可以劃兩個"特定車位"啊!
(我家有兩台機車),我就不用和大家去擠"抽籤",而且這個位置也
決不會影響其他車主,況且我也願意付兩台機車清潔費,難道沒有"通融"
的餘地嗎?...(恕刪)



這就呼應我上一篇綠色文字的問題了啊!
也就是說 你車位旁假設在空間動線許可下能劃出3個机車位 你能"保有"幾個? 又假設你只有停一台机車的需求 你能要求另2個机車位不要劃 然後你汽車位旁只停你一台机車嗎?

Jacky san wrote:
1,如果第一個產權問...(恕刪)


1.產權問題管委會及總幹事已經行文給主管機關做解釋,因為建設公司不出面說明,且未避免大家對第三方
公正單位友質疑,所以直接請公務機關已公文方式處理

2.管委會並沒有自行增設車位,有先公告要開會處理機車位的事宜,只是礙於建商配合家境施工,非要在那天畫車位,如果沒畫,那天大家依圖面抽車位,可能要幾個月後建商才來畫車位,又要罵總幹事沒去協調,沒趕快執行通過的法案,影響住戶權益.換個角度站在他的立場,或許比較寬心
看到現在對機車位的說法

已經不是單純捍衛自己的權益
而是爭取自己個人最大的利益

如果每個人站在自己的利益發聲
這件事就是無解

抱歉!說話這麼直!!
你可以譙我
但不要忘了問問自己
我是不是說到你心裡

 

phyang0925 wrote:
Tu大 幾個疑問和看...(恕刪)


Tu大,
透過以上你的論述,看來就你最清楚管委會及總幹事的想法及做法,
請針對P大所提出的建議與疑問做個回應,
我再追加3個問題,為什麼選擇往來銀行也沒有公告比較表,(這塊餅
(每個銀行都在搶食)
為什麼沒有經過正常評選公告的物業不能換掉,
即使物業不換,換總幹事總可以吧,
請就以上數個問題做具體回覆,千萬不要犯了7/29那天主席(總幹事)
所犯的錯,故左右而言他,



beeboobee wrote :看到現在對機車位的說法

已經不是單純捍衛自己的權益
而是爭取自己個人最大的利益

 ...(恕刪)

不是很懂 能否具體解釋一下?

beeboobee wrote:
看到現在對機車位的說...(恕刪)

這...
我先承擔我有"私心",但也以不影響別人為前提。
再說,能因為我的"私心"也就少了一戶爭取57位機車
停車位,何樂不為呢!況且我也是先聲明過,是否劃出
"特定機車位"?先和管委會提出申請,並會同就近車主
共同"履勘",期望能否達成共識啊!以現階段我們最大
的問題不就是機車位一位難求嗎?能多擠出幾個算幾個!
只是一開始管委會在劃"特定車位"時決定的太倉促,太多
人不滿,以致於現在大家是"聞位色變",或者是為反對而反對
吧!希望大家能心平氣和坐下來想想,找出咱們社區癥結,創
造出最大"利益"才是上策。
語多冒犯,尚請見諒!
基本上你的車位旁邊有空位,又不影響別人或是你的畸零地,別人根本進不去
這樣就可以約定給你專用,講是畫一個而已(又沒說不能畫的特別大),但總不能讓委員或總幹事
公開答應你可以多幾個吧
這樣不是更要被公開說圖利或是私相收受

對於有約定專用機車位的住戶,算是既得利益者,不想接受也可以,就是把畸零地空下來,不能使用
跟大家抽籤,當前一兩年可能沒問題,但以住戶數大於機車車位數,沒有專用的就是要抽

我是覺得先考慮現階段,以後大家習慣邊角過道有停放機車後,由以後的委員再評估是否能再增加
到真正的一戶一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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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詢問過,有人說公共區域是不能做分割,區分條約要求未購車位的要放棄持分問題,要待主管機關
說明是否成立,目前的狀況是每戶都有車位,為了過幾年後的問題,現在就傷了和氣,不值的吧

PS.就算代銷之後才賣掉,今天已經非配好的車位,今年也沒法來搶.就先安心的用吧
至少比57個每年都要抽,以後的委員都不願意碰這個議題,那不就永遠都是只有57個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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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物業公司人員的薪資確實不妥,今天如果你在公司上班,投資人要求要公開你的薪資你同意嗎?
有疑問可以供查詢或許也比較重視他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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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bebeeeee:

我沒有最了解委員及總幹事的作法,只是剛好遇到,把之前討論的問提詢問過,而且私底下談可以稍微知道
委員的難處,委員站在多數人的公平原則下,開會不能答應任何人一定會有專用車位(雖然目前住戶尚未全部進住,實際會有多機車位),委員因法規問題,未在開會前說明下也不能公開執行表決.銀行問題我沒問到我不清楚.

但銀行的問題還好吧,方便繳款,何況我們又不是上百戶近千戶的大社區,利息因該沒有差很多.能談到在便利商店繳款,不用去銀行我就覺得能夠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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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給非本社區住戶好像不行吧,社區規約有提到,要出租要向官委會報備,只能組給社區住戶
,租給外人社區的安全會受質疑,我相信大多數的住戶也不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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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真的都沒有人想先把目前57個車位+本屆委員規劃的車位合法化嗎?
至少今年每戶都有車位,總比現在狀況好.順便也討論停車場的管理辦法,
車位被惡意佔用才有權限處理.
例如:有人停你的車位,他跑出國,你找不到人,你就算報警也沒用,要公告數日後才能執行拖吊.
在公告日未期滿前,車主開走,你也拿他沒輒,除非你去法院告他.你破壞它的車,他還能告你.
你不讓他開走,他也能告你.全是因為我們社區沒有自定社區法規並公告主管機關備查通過.

這樣的法規對守法的各位並沒有影響,我們是否可以做個典範,也讓其他住戶知道我們01幫不是只會
在網路上指責及找問題,也能對社區住戶有所貢獻,先幫所有住戶先把今年的機車車位都搞定.也有規約
,過幾年如果真的還欠那不到30個的位置,再來一起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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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器要1200元的問題,是建商說1200元
因為這是感應式,所以很貴,而且拿遙控器無法複製
如果請外面的鎖店來破解,未來社區的安全會出問題,數量沒法管制
我是覺得是否可以先通過機車問題,統計各戶數量,並以車號登記
來管制數量,然後請委員以整批團購來談價格.我想這樣可能有機會把價格談下來.

安全的問題還是要放在第一位.總不能到時管理及安全出問題又來怪保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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