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過其他社區第一任管委會成員,這種無給職就如同公益活動一樣,只希望為我們住戶營造好的生活空間與環境,大家應該多支持(就是知道辛苦,才不敢加入管委會),我倒是蠻感謝管委會成員的。
住戶有意見當然要表達,可以書面提出或是參加管委會的會議;我們應該有義務配合管委會的決議,不可能每件事都會順著個人的看法!
有緣住在同各社區內,多體貼左鄰右舍,感覺會更好

ps: 好的社區環境對我們的居家生活也是種保障,家中另一間房子就是獲選縣政府的優良管理社區,除了被買家指定度高外,價格也比同地段多5~10%!
shock5555 wrote:
第一點資深的警衛來擔...(恕刪)
很贊同shock5555 的論點
1.大樓初期以人事支出為最高,應適當節省費用">。(想想那是我們血汗錢....)其次支出為電費,若大廳僅警衛一人還開冷氣,委員開會反而只是電風扇真是.....這個月公電下來大家等共同分攤...
2.有關個裝潢清潔費應住戶自行處理或另收清潔費,目前大樓管理都採此方式以避免影響其他住戶權益。
3至於所言.,....連起碼的幫住戶開關車道門都作不到感同身受。
其實在此發言的住戶應該出發點都是為社區好,也都能體會各委員辛苦(本棟委員不好意思常打電話請您發表意見,雖然偶爾口氣較急....謝謝您),但是請管委會應多發點心思在設區管理規定上,如各電梯間不應放置鞋子等.....有關住戶公約上之規定請大家遵守不要一直浪費各委員之時間討論是否應增設雨遮及等....
上禮拜去後站米蘭之星參觀,發現其房價低於我們社區且人數眾多(共3期)但是完全無雨遮(無任何破壞原建物)等問題,且各住戶會要求將訪客鞋子放進屋內(說是管委會規定門口外不可有雜物連雙拖鞋都不可),聽說大家都很尊重管委會決定而管委會亦以維護住戶住戶品質作考量.....我想會買松阪各住戶(當然包括我)都應認為我们水準應大於樹林吧???請管委會硬一點吧...拜託拜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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