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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板大府最新消息

表達社區意見的方法應該有很多,但是目前除了你們管委會外,好像也沒有其他管道讓住戶提供意見,如果你認為在這發言就是放砲,就是沒建設性,就是否定主委,那顯然您們的氣度真是恢宏,你大可以不用回應,民主社會人人有權表達意見,有些意見當然不方便當面說,換個地方說也是表達,考量因素很多,就像您一下是山多獅,一下又是無敵豬頭,或是其他ID,但是不管用什麼身份,陳述什麼意見,都是住戶的看法,如果你認為意見太主觀,那您們呢?
哇?不錯耶一人扮演多教角把事情稿大我們管委會就會採納.耶不錯
我覺得應該開一下社區住戶大會
大家有意見就要講出來.然後來整合與投票
這樣可以減少紛爭



其實主委很辛苦
昨天11點多還看到主委與陳董在大廳討論事情
很多事情事互相的
既然是集合式住宅大,大家一定會有很多看法, 而且是不同的看法; 像我就認為,維護社區環境品質,清潔人員應再多1~2位,大廳冷氣有必要常開(警衛先生也辛苦)。

我當過其他社區第一任管委會成員,這種無給職就如同公益活動一樣,只希望為我們住戶營造好的生活空間與環境,大家應該多支持(就是知道辛苦,才不敢加入管委會),我倒是蠻感謝管委會成員的。

住戶有意見當然要表達,可以書面提出或是參加管委會的會議;我們應該有義務配合管委會的決議,不可能每件事都會順著個人的看法!

有緣住在同各社區內,多體貼左鄰右舍,感覺會更好!

ps: 好的社區環境對我們的居家生活也是種保障,家中另一間房子就是獲選縣政府的優良管理社區,除了被買家指定度高外,價格也比同地段多5~10%!
此次會議紀錄中提到a3.b3.b1女兒牆增設窗戶一案,我想很多人應該都不清處是不是合法?
不過據我了解請教一位建築的商的朋友,此地方若增設窗戶是違建耶,如果舉報是必拆的.還有我們後陽台上花格鋁也違建阿?j萬一有人不爽舉報不就剛好做一次被拆.到時候誰要負責?是管委會?還是主委大人啊.不要倒時候出事了.
都說跟我無關.最後倒楣的還是我們.那時候欲哭無淚啦.所以請管委會明確表明出事誰要負責.不然就不要?三思?[鬱卒三思。




主委啊你在那
名稱: 正義使者555
來自:
註冊: 2010-07-07
興趣:
今天又註冊新的帳號,山多獅,無敵豬頭,..........,正義使者555,沒人贏得了你,身為管委的一員,向你的認真致敬,"祝”您勝任愉快

增設鐵窗及花格鋁窗會違反法令?
詳讀大樓管理法判例,在滴水線以內不算違建,如經管委會同意裝設在滴水線以內就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因為滴水線以內算私有財產, 就是這是你花錢買的,但要變更圖樣須經管委會同意!!
正義使者555 wrote:
此次會議紀錄中提到a...(恕刪)
原貼文已刪除/原貼文已刪除/原貼文已刪除

A Tale of Two Cities by Charles Dickens
人生的價值,並不是用時間,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shock5555 wrote:
第一點資深的警衛來擔...(恕刪)

很贊同shock5555 的論點
1.大樓初期以人事支出為最高,應適當節省費用">。(想想那是我們血汗錢....)其次支出為電費,若大廳僅警衛一人還開冷氣,委員開會反而只是電風扇真是.....這個月公電下來大家等共同分攤...
2.有關個裝潢清潔費應住戶自行處理或另收清潔費,目前大樓管理都採此方式以避免影響其他住戶權益。
3至於所言.,....連起碼的幫住戶開關車道門都作不到感同身受。

其實在此發言的住戶應該出發點都是為社區好,也都能體會各委員辛苦(本棟委員不好意思常打電話請您發表意見,雖然偶爾口氣較急....謝謝您),但是請管委會應多發點心思在設區管理規定上,如各電梯間不應放置鞋子等.....有關住戶公約上之規定請大家遵守不要一直浪費各委員之時間討論是否應增設雨遮及等....

上禮拜去後站米蘭之星參觀,發現其房價低於我們社區且人數眾多(共3期)但是完全無雨遮(無任何破壞原建物)等問題,且各住戶會要求將訪客鞋子放進屋內(說是管委會規定門口外不可有雜物連雙拖鞋都不可),聽說大家都很尊重管委會決定而管委會亦以維護住戶住戶品質作考量.....我想會買松阪各住戶(當然包括我)都應認為我们水準應大於樹林吧???請管委會硬一點吧...拜託拜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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