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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住戶自救會

遇到這種事~ 要有自覺~ 這是人生的歷練~
沒有什麼事情是穩當的~ 出手買房時(特別是預售屋)~ 就要有風險上的認知~
誰知訂了就能交屋~ 買的時候就知道是買了一個合約~
幫政府壓建商 或幫建商壓政府都沒必要~

就事論事:

已經住進去的人 - 不要想太多 就住就對了,管它交不交屋,繳三成房價可以住免錢的,多好。
雖然不完善,雖然"奇摩子"很差,氣有什麼用,怨有什麼用,日子還是要過下去,想好的部份就好了。

還沒住進去的人 - 若以法律面來看,是對建商求償,那就到時跟他救償就好了,說明會聽一聽,問建商一句我跟政府要的到賠償嗎? 要不到我對他施壓有用嗎? 施壓他就會過戶嗎? 會我就去壓啊,政府依法有那一條他必需要鳥我? 有的話我就去壓,我告政府不過戶土地,案子會成立嗎? 會的話我就去告,但問題是不是我跟政府簽的約,我怎麼告呢? 我也想告政府啊 讓我屋交不了,但我能告嗎? 誰能幫我想好狀紙怎麼寫,能成案,我就當第一個告政府的人。

管地主 管政府 管建商幹麻? 日子是自己要過的,想好怎麼過就是了。

雖然電腦上打一打,按個傳送就出一封對政府的抗議文
但市政府小小的承辦員就得會簽.回文.結案,被搞死 ,她們何辜?
怎不每天打去簽約方問??誰賣你的誰負責,這不是小時候就教過的?
不需了解民法,不需了解法理,就能懂的...
我也是路人甲
只希望盡快和平落幕
早日開放自行車道大家都好

ellon wrote:
那天有看到報紙報導....繳三成房價可以住免錢的,多好。....(恕刪)


真的可以繳三成就住進去,然後每天收無法按照合約交屋的罰款的話(免租金還附贈水電費),真是挺划算的,反正房子總是要登記,只是早晚登記而已。
就怕到時候只能買到房屋, 土地沒法過戶
這樣你還要嗎?
killmix wrote:
真的可以繳三成就住進...(恕刪)
不要惹我
若想要參與樂觀又正面的美河市住戶討論
可以去這位天氣預報先生開的討論串

很榮幸的我被天氣預報先生給黑名單, 無法參與

天氣預報 wrote:
我有開了個正常標題的主題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5&t=3377983&p=1
或是版上也有其他串或粉絲團可以討論
不需要在這被當標靶...(恕刪)
不要惹我
我覺得沒有必要去講別人,天氣預報有它自己的想法,就由他去吧!

基本上我們住戶要團結才有用處,堅決拒絕建商的要求,拒絕配合建商要我們住戶向政府施壓!

我們住戶要團結一起向建商施壓,自己跟政府的事情自己去解決,不要把住戶牽拖進去,我們是跟建商簽合約不是跟政府,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不要轉移話題
killmix wrote:
真的可以繳三成就住進...(恕刪)


按你說的也沒錯,最差情況也就你說的這樣,但不爽的是建商態度,以目前建商的處理方式,到時候索賠他應該也會想法子推給政府,要我們去國賠,建商還有很多房子要賣,絕對不會承認是自己的問題
國賠? 我就說了,我們告不了政府,我們有跟政府簽約嗎? 政府有收我們錢嗎?
以近期的共構標售案來說,押標金也繳了,然後也得標,押金轉為訂金了,結果捷運局不過戶,這樣才能告捷運局啊,因為他才是這整件事情的二造。

沒土地,說真的,已經住進去的人不要想太多,以京站的地上權套房來說,也還要1/2的價格,住50年(不確定)
才付3成耶,住到高興為止,這中間的某一天可能土地的事可能會解決了,住多久都是賺到的。

樂觀是一定要的,跟其他人無關,我就說了,這是自己的事。
不用在意地主 政府 建商,日子是我們自己過的。
社會上本來就是正反聲音都有,這樣才幸福啊,我們偶爾在別的事件上,也是相對的反對者。
既然這版標題是自救會,就是要先救自己囉!

題外話~
當媽真好~ 看事情角度不一樣~ 為母則強!
建商已經決定配合提撥保證金給市府,

自己的事情總是要自己解決,不要把住戶拖下水

歹戲勿拖棚,各位住戶只要堅持立場給建商施壓,美河市將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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