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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在奢侈稅的效應下還是沒什跌耶?

若照商週文章所言,記者去看了新成屋一坪開40.2萬的,他出價30萬/坪,然後回家後代銷還打來議價的情形而言,汐止是有殺價的機會.只是不知那40.2萬的是那間的新成屋咧?天嚇?合康東擊?

zpoqazx wrote:
買房子是需要衝動的..但一定要挑選過若真的看到了滿意的房子...如果是自住..自己評估經劑狀況後就趕快下手吧...尤其是現在精華區段兩房的房子真的超搶手的.....(恕刪)

大大英明!此話最中肯,表示大大勤作功課,貼近市場、了解市場,

坦白講國、潤泰物件也不是每個物件都好,要多比較啦!僅供參考!

JSKUO wrote:
大大英明!此話最中肯...(恕刪)

大大英明!此話最中肯,表示大大勤作功課,貼近市場、了解市場,
坦白講國、潤泰附近不是每個物件都好,要多比較啦!僅供參考

更正啟事:坦白講國、潤泰附近不是每個物件都好,要多比較啦!
不應講國、潤泰不是每個物件都好,不小心會被嘴砲的。
特此更正!

看來要慢慢的等下去
才有機會跟能力進場
買一間自己的小窩

bigland wrote:
看來要慢慢的等下去才...(恕刪)

設若奢侈稅一來買氣鈍化縮手,房貸額度限縮,買房自備款增高,

利率上昇,買房難度增加,房價下跌也不無可能!買氣不足喊價

再高有何用?因此面對房市空頭,地段會決定下修幅度。想等房價

下跌那要慢慢等,也許有機會,加油!

bigland wrote:
看來要慢慢的等下去才...(恕刪)


一起加油吧~

我也要在等一會,看看情況在說!

建成路那個蠻大的社區我有去看
開30我打7折說21
仲介回我汐止沒這行情了啦

去年在新台五二段買的中古大樓
從13.5到現在19
社區的仲介叫我留著暫時不要放
說過一陣子會繼續UPUPUP

CC1311 wrote:
汐止還是有10萬的阿...摩天鎮

還有個位的...汐萬..

(恕刪)



大大你說的
第一個...水管會獲利回吐 (廚房那個唷) 還加送電塔只要9萬一坪XD
第二個...送我也不敢要

10011001 wrote:
建成路那個蠻大的社區我有去看
開30我打7折說21
仲介回我汐止沒這行情了啦


告訴你一個秘密好了, 若以每坪30萬開出, 成交價在7~8折之間, 若屋況有整理過, 會高一些些

不過我一個朋友一間屋在那開每坪27萬左右, 聽他講, 確實有人看新聞亂砍價, 根本不管甚開價多少, 還有買方跑來講, 想賣每坪18~20萬的人都是開價30萬啦

要是知道10多年前屋主購入成本的人, 就不會講這麼無知的話, 何解?

國父紀念館面仁愛路的對面巷內5~10年內華廈, 8年前, 長輩一位朋友的小孩要移民海外, 問長輩要不要買, 他用3年前當初買入的原價賣就好, 價位是每坪29萬

照上面這位買方說法, 原來開價每坪80~100萬的賣方, 都只要成交每坪30萬就好

回到這社區第一手屋主當初購入成本, 屋主用這個價格賣, 簡直是沒漲到, 但買方邏輯是說 : 淹水時才每坪10萬左右, 現在要賣24萬? 真離譜

事實是, 第一手屋主當初購入含裝修成本就16~17萬左右, 若之後又有翻修過成本是18~19萬, 現在賣24萬, 結果買方卻說賣方當初買才10萬 ??

汐科國潤泰第一手屋主購入成本是每坪18萬左右, 裝修抓個每坪3萬, 成本是每坪21萬, 現在30~32萬之間

這要怎跌3成呀

他後來也很不客氣告訴買方說 : 不然你等淹水時再來買好了, 不過你會買嗎? 重點是萬一都不淹水呢?


新聞一 :
機場捷運林口A9開發案 每戶約700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3/4/2ppou.html
...
馬玉山強調,現在許多人買不起房子,主因是土地太貴,因此A9站規畫有20坪左右的住宅共約50餘戶,每坪價格約在30餘萬元,總價約6、700萬元。以30年貸款、貸款8成來計算,自備款只要準備100多萬元即可,希望讓第一次買房子民眾可以買得起;建案預定102年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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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是每坪15萬

新聞二 :

一生一屋 奢侈稅有漏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3/4/2pppo.html
...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在第5條的豁免條款中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1戶房屋,有辦戶籍登記且無出租營業,在2年內出售,免課奢侈稅,此即俗稱「一生一屋」的精神。


「一生一屋」的原來出處為土地稅法第34條,在土地稅法中,「一生一屋」的定義是必須持有6年以上,才能算符合自用住宅門檻。同時,因為換屋的需要,可以在1年內「先買後賣」,可適用租稅優惠。


而在奢侈稅中,豁免條款的第2款規定,在一生一屋的原則下,因為換屋需要,可以在1年內「先買後賣」,買新屋、賣舊屋,免課奢侈稅。

房仲人士表示,奢侈稅的上述規定有漏洞,如果有人先買甲屋,再買乙屋,在1年內賣掉甲屋,免奢侈稅;接著買丙屋,1年內再賣乙屋,也是免稅,可以一直在每1年中從事短期交易,免徵奢侈稅。


財政部坦承,此處的「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定義,並沒有持有年限的限制,故在1年內完成「先買後賣」交易,也沒有次數的限制。

但奢侈稅的立法意旨在於抑制短期買賣交易,如果交易太頻繁,將會去查稅,所謂「設戶籍」是指人實際要住在裡面,請國稅局去檢查是否有人居住,還是投機炒作,如果故意炒作,日後可以用發布解釋令的方式,堵起此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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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洞, 戶數數量龐大的投機客大戶鑽不過去, 其他投機散戶可就有趣了, 通通過關, 國稅局人力有辦法做到這些查稅動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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