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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X這樣的服務我們還是要付2%的仲介費嗎?

vivivu wrote:
我不覺得仲介與屋主有...(恕刪)


難怪仲介就算有心做事情, 遇到像這樣吃飽喝足後, 梢個不爽, 就不付錢, 專吃霸王餐的人, 也難怪仲介也火大 !!

vivivu wrote:
今天屋主說我不處理,仲介說屋主不處理我沒辦法,就要買方自己摸摸鼻子認了嗎?

仲介可不是律師, 仲介又有甚義務自己花錢找律師, 服務買方呢? 仲介更不是法官, 更無權認定問題對錯 !!

仲介能做的, 就是找技師確認問題真相, 提供買賣雙方建議, 樓主也說了, 仲介將買方訊息, 提供給賣方, 卻不斷受到賣方責難, 回頭又受到買方責難, 還被偷偷錄音? 錢財利益本來就是敏感的, 仲介難道沒有權利去維護自身利益嗎?

甚叫服務好? 付錢, 感覺大多不太好啦 !!

今天仲介, 即然已將雙方訊息, 不論雙方喜歡聽或不喜歡聽, 都傳遞完整了, 也請了技師, 並見證此事, 也建議樓主先將交易日往後延, 以保障買方權利, 甚至連律師顧問都找來了(事實上是沒有義務找, 這是額外服務, 這本來就是買方要去找), 但樓主此時做了甚?

樓主不就講了, 賣方要求他先提解約, 不是嗎? 樓主找律師了嗎? 文中沒看到, 應該是沒有, 沒有的話, 卻自行解讀此事對錯, 另一方面, 也覺得價格比平均市價便宜, 想買便宜, 又要屋好, 屋不好, 就想能省則省, 能賺則賺!!

真奇怪, 大家都想賺錢, 但房子只有一間, 怎辦呢?

1. 買方(樓主)找技師,確認房子漏水
2. 賣方也找他的技師, 確認屋子沒有問題
3. 仲介也找他的技師, 確認屋子有漏水

當買賣雙方都還在想省律師費的同時, 仲介就已經找了自己律師 , 買方呢? 還在那裡自行解讀對錯, 當起法官了 !!

現在連要不要付仲介費, 也自己解讀, 仲介能怎辦? 當然是請律師告買方呀 !!

我相信仲介應該有些把握才敢告, 至於樓主, 要告甚? 漏水是賣方的事, 仲介該做都做了, 技師,見證,建議,律師顧問諮詢, 所以我建議樓主, 從漏水保固合約中, 主張自己的權力, 而不是一付仲介服務不好, 就主張不付錢, 這是有問題的 !!

當然, 現在才去找律師, 確實也晚了, 應該選擇在交易未完成前, 漏水協議破裂後, 第一時間就好去找了, 等錢都付了, 屋也過了, 才要找人來負責? 就算告贏, 賣方就會乖乖找人處理嗎? 我猜是不會的 !!

現在修漏水的報價與實際相關明細單據, 都要分開計算好, 保存好, 樓主真的很不爽, 就去告吧, 告贏後, 將發票給賣方, 如果他還是不理你, 你再繼續告下去吧, 告到他被抓去關為止吧 !!

先付錢, 或東西先付出去的, 要再要回來, 總是比較吃虧麻煩又耗時間, 所以我才說 : 晚了, 麻煩了 !!

因為這是經驗談!! 我是想要回我的利益, 並不想看到對方被抓去關, 但對方也能夠選擇耍無賴被關, 能怎辦呢? 對方甚至合法脫產後, 一句沒錢還, 看他老子心情 : 爽, 就多少還一點 !!

要告之前, 最好知道賣方住哪裡, 有幾個戶頭, 戶頭有多少錢, 不然錢還沒要到, 倒是相關控告費用一直增加 !!
我自己也找仲介來幫我賣房子,簽了1家專任約3個月沒賣掉,現在簽5家一般約繼續賣。

這6家仲介都一樣的,屋況報告都只用問的然後請我簽名,據了解,仲介沒有『法律』義務幫買方查看屋況,有些老經驗的仲介是基於服務品質,也預防買賣糾紛,會『額外主動』查看屋況。

事實上,屋況報告的責任屬於賣方,不是仲介,賣方有誠實告知的義務,畢竟只有屋主最了解自己的房子。例如有漏水的地方,屋主刻意隱藏,仲介實在無法得知。

現在屋況問題出現了,除非屋況報告中屋主有告知瑕疵部分併記載在屋況報告書,而仲介刻意隱瞞不告訴買方,這樣仲介才會有責任。

樓主的這種情況,屋況報告是勾選沒有漏水,仲介也是根據屋況報告書告知您沒有漏水情況,結果屋況不符說明書記載;這種情況是真的該找賣方解決。樓主可以提告賣方屋況報告不實,但是已經完成交易2%本來就應該付。

至於錄音,仲介有說要幫樓主解決的事情後來都沒解決,如果仲介自始至終都沒同意服務費減為1%,那個錄音只能讓法官衡量仲介有沒有疏失,有疏失的話應該會判減收服務費。

樓主描述的事件經過如果貼近事實,我是感覺仲介沒有疏失,他們有盡力去溝通協調賣方修繕,賣方不肯的話,其實他們也沒輒,只能請樓主上法院去告賣方。

強烈建議樓主控告賣方索取高額賠償,這樣子賣房子不講法理的人,應該讓他受一次教訓。
怪手阿峰 wrote:
這個賣方也很內行,主動要求解約,解約買賣不成立,後續的仲介費問題就有的喬。


若樓主所說是貼近事實, 我猜賣方其實通通都知道 !!

但賣方一開始, 就先將問題導向非故意欺騙後, 接下來又將問題導到見解落差上, 主張解約應該是提出問題方(買方), 自己要提出, 很多買方擔心違約, 就會乖乖先成交再主張, 這從許多回應文中, 就可以看得出, 這都是有問題的 !!

第一時間, 應該向相關有牌的專業人士諮詢, 獲得正確的資訊, 以保障自身權利, 而不是吵來吵去, 喊大聲壯膽子, 因為這樣有甚用呢? 問題還是沒解決呀 !!








怪手阿峰 wrote:
我自己也找仲介來幫我...(恕刪)


其實仲介現在是有義務要幫買方做把關的,只是大部份的仲介都不專業也懶得做,就想說屋主自己這樣勾選了,是屋主的問題,就算倒楣真的碰到了,再打個太極拳或是像樓主碰到的店長一樣帶點小小的威嚇,當然樓主主張扣仲介費用1%的服務費我覺得這個是不太正確的做法,而是在仲介一直協調不成也沒心協調後,直接請律師打訴訟會比較好。
當然不全說仲介都不好,也有很多狀況是屋況真的看不出來,後面才出現問題,那仲介雖然看不出來,但我想在中間這個協調的過程是很重要的,而不是只是傳述買賣雙方說的話,就不關他的事情了,如我所說現在已經有太多案例是連仲介一起告的。
之前我就有碰過仲介賣一個透天,簽約後過一陣子剛好碰到下雨天買方去看發現漏水,那位仲介就很積極的去協調雙方,後來屋主整個在外牆塗防水漆,室內漏水地方打針,買方還是不放心而解約,仲介也無條件幫買方錢全數退還。
也有碰過透過仲介買房子,結果交完屋要裝潢才發現這房子疑式海砂屋,買方自己做檢查後發現數值超過標準很多,就請仲介做協調,買賣雙方一起採樣取同樣本各次檢查,結果檢查多次買方數值偏高很多,而屋主檢查的幾乎標準內或超出一點點,最後再做採樣並雙方一起帶著樣本去公正第三家去檢驗,出現的則跟買方檢驗的數值差不多,最後再靠官司獲勝,退還房屋錢全數歸還在還裝潢所花的錢。

希望這些都可以給樓主一些參考
joe13579 wrote:
如果今天有消費者, ...(恕刪)

我不清楚你看文章的程度到哪裡~~我上面明明寫著簽約時屋主與賣方仲介都說沒有漏水
後來發現漏水了~~跟仲介還有屋主說~~屋主就說他早就告訴了賣方仲介~~賣方仲介說他去看房的時候現況看不出有漏水~~所以就沒有要求屋主寫在合約上了, 但是在我們提出以後賣方仲介也沒有說有修過, 只是回我們說屋主不可能去修的, 叫我們有心理準備(這些都有錄音), 後來找屋主出來談, 屋主說他早就說過修了, 只是沒跟我們說過是跟仲介說, 仲介後來反口說因為漏水的位置不一樣, 所以他一時沒想到(這也有錄音),

關於請人來看有無漏水的部分, 我也多次去電請仲介訂合約, 要求屋主出面處理, 甚至寄了存證信函(文章前都有寫), 還有錄音要求仲介請屋主簽約說要修或是保固多久, 仲介在我們面前都說沒問題, 可是屋主一出現每個仲介都陳大哥長陳大哥短的(屋主), 我私下跟他們說合約要給屋主, 她們都說會會~~等等, 結果屋主都走了也都沒拿出來, 我那時就跟他們說過妳們這樣的態度我無法給妳們2%的仲介費, 前兩次這樣提她們都說忘了馬上會去找屋主, 最後一次就說不給就上法院見~~我也很無言耶~~唉

不知joe13579您是看文章有問題還是您是特定回覆的~~麻煩看清楚再回話好嗎
joe13579 wrote:
他沒建議, 頂多就是服務不好, 但他有隱瞞或扭曲賣方給你買方的訊息嗎? 沒有嘛 !!
恕刪)

很抱歉~~就是有~~而且這都還有錄音存證~4/23那天的記錄就有寫著~~麻煩您看清楚再回好嗎
日前仲介已將存證信函寄到我家了
我打給我那個仲介問他說~~妳們店長都沒有要和解或是相談的部分嗎(因為我很多次都跟他說了, 他也知道為什麼我們要提出扣仲介費, 因為這是實在沒人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他就回我說他們店長說了一句話:有沒有漏水關我們屁事, 反正該拿的就要拿, 有問題就法院見, 唉~~這就是服務業嗎~~之前有認識信X跟其它店的, 從來也沒聽過這樣的話, 我聽我們仲介說因為他們店長是三家店的店長, 所以比較硬一點, 唉~~

前兩天有跟消保官連絡, 消保官說這樣的服務跟這樣的態度是很難令人接受的, 他們將會發函給他們店要求他們解釋, 記者朋友也說這並不少見, 但因為我們都有錄音(包括他們店長大聲的跟我們說漏水又怎樣, 2%是我們的權力, 如果不給就法院見), 對這蠻有興趣的, 我想大概也只能這樣處裡吧

說真的很多仲介真的都不錯, 也都很盡心盡力, 但少數的害群之馬真的要把他們拉掉,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投資客可以看房子看得這麼準, 大部分都還是仰賴仲介的
不論對錯,價格高低

仲介本來就有義務詳盡了解商品狀況

若如買方說仲介態度

那...他擺明就是要吃你、坑你

儘快走法院吧
mars2711 wrote:
日前仲介已將存證信函...(恕刪)


其實就我所知 信義房屋全都是直營店!!所以比較不會有所問題!?

永慶開放加盟 就有可能會有所謂店長的問題!?

住X我就不知道了...

走法路途徑是最好的..不管是立場如何

仲介要賺錢也要有所代價..今天出了事情賠上了不只是個人

更賠上了招牌.....
bowking wrote:
其實就我所知 信義房...(恕刪)

住X的是加盟店的~~我幾乎每個兩天~3天就會寫信到她們總公司的申訴網站
結果一次都沒有來電詢問~~切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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