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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 Day First Home * 謝謝各位的發言!

cda736 wrote:
這些也不用多說了.....(恕刪)


博士的家是十數年前的案子,也不是何溪泉蓋的!

生才何溪泉在北大蓋的房子,自己去問問口碑與價格就知道了!

不是萬保龍這種工安不良, 摔死工人的危險建案能比擬的!

前兩個月, 生才比較便宜的建案~麗園~賣出一戶背向學勤路的三房(41坪,帶車位)
( 麗園屬蝴蝶型四拼結構,59/41兩種坪數,59坪型面對學勤路, 41坪型背對學勤路),

成交價每坪單價19萬多一點!

因為麗園一年來沒有案件釋出,因此本案件是由麗園大樓住戶得知訊息,通知親戚買下的!

完全沒有對外公開過!


這種建案給你們几個講得一文不值,呵呵呵

萬保龍有哪一間是坪價超過15萬的呀?


恩...建商真的賺不少...

恭喜你了, 年終應該領的還不錯...

也麻煩你跟公司講一下...列入違建可否自行拆除
人行道也弄一下....

讓自己公司的評價上揚不是很好嗎?

每坪賣19萬以上, 撥的幾十萬將旗下的建案美化都做不到嗎?

所以說...這就是公德的問題了...
cda736 wrote:
恩...建商真的賺不...(恕刪)


當初生才賣出價大概 12萬/坪左右

呵呵呵~~賺到的都是住戶本身!

為什麼?~~~~人家房子蓋得好呀!

已經完銷 快三年了~~當初用搶的,你們几個北大菜鳥根本就不了解早期北大生態

一進駐北大馬上就想扮演建案裁判,評論東評論西


多做一點功課吧!
加油生才建設 房子好是事實 不要理會這些酸葡萄的人
hc.yw wrote:
加油生才建設 房子...(恕刪)


hc.yw 兄

有些人對自己不熟悉的東西會有很大的偏見

這種偏見藏在自己心中作為自己個人的參考也就罷了

卻是有人迫不及待的在網路上大肆宣揚自己的偏見

甚至企圖影響別人的決定

這種行為影響了許多資訊不對襯的旁觀者

這是不很道德的事,本人不過提出一些見解盡量讓資訊平衡一下!
X園 系列人行道這是建商私有地 捐獻出來當人行道 植栽樹木做綠化 行人路過沒有任何問題
反而藝術大道上千篇一律的石桌椅 會比較好嗎
因為這有些石桌椅 而蓋起的超高大樓 破壞了影響了多少其他社區住戶的景觀與日照權利,
那是多少的犧牲換來的,
因而增加了多少北大特區的生態負擔
我個人認為是不值得
攻擊的這些人 請將心態改變 認為不漂亮
可否願意動手協助 綠化 美化
當初您來北大的目的是清新的舒適環境的 ,換得優閒生活
不是來這裡當上帝已您的標準去仲裁一切
如今只因一點的不完美仇視般的想法與做法

境隨心轉 當每個人都本著善意的作法先求改變自己
我相信一切的改變都是可能的
時間會改變一切 如果是不美好的事務
終會於時間的洪流中所改變
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但請先由自己做起
再怎麼不同意別人的發言

也得要懂得尊重對方發言的權利

HC4225朋友

你不喜歡別人拿博士的家來講生才

你也不用一直提別人建案的事吧

Danjor32 wrote:
再怎麼不同意別人的發...(恕刪)


我是不喜歡別人拿博士的家來講生才,但是我並未企圖禁止他人論及此事

每每"別人" 以"我說的是事實" 來辯稱,天知道"別人"說的是真是假?

因此當我論及萬保龍的事時,只要是事實,請尊重本人的事實描素權!
HKC4225 wrote:
璞園一樓店家全部擁有與全部住戶共同簽訂之和約--分管協議--,
其中規定店家前面空地歸店家 "永遠" 管理使用!( 店家不但可以使用, 還可以管理! )
( 意思就是店家只要不搭蓋永久性違章建築就不違法! )
並且侅分管協議內容已列入社區管理規章當中!
諸位大大趕快去告璞園管委會與生才盜賣國土跟縣政府瀆職!
快!~~~多告幾次就有效!


這邊勸告一下 HKC4225 兄
按建築法規定 建築基地內 依建蔽率退縮退縮無遮簷人行空間
(也就是學勤路兩旁76米)
都必須退縮 開放 以供公眾通行使用

簡言之 你強調的 自己去量量看76米內 都需退縮 無遮簷 與開放共公眾通行 人行空間
請問 如璞園一樓店家 架高木板上 擺放桌 座椅 是供特定人士 店家 顧客使用
還是供公眾通行使用?

你確定你在這邊的說法 有經過臺北縣政府建管單位確定 或更詢問過上級機關 營建署 確認過嗎?
如果沒有 在這邊'大吹大擂' 但發言真相與事實法令不符 那就糗大了
不但丟了聲譽 帳號名聲 文章公信 還可能激起眾怒 同仇敵慨 反而激起一窩峰'正義檢舉'
我必須老實講 以對目前 前台北縣工務局長 現台北縣副縣長李四川的瞭解
最後事實真相發展結果 可能非如你所願

還是老實奉勸一句 先確認一下法規規定 再來發言得好

別以為網路 版上 只有你懂建管法令 (任職專門部門的 所在多有)

另外 至於其他圍起圍牆 欄杆 佔據私人空間的 這種顯而易見違建(你的這些 '園'字輩)
那就更不在話下了
只怕'執法'起來 後果更加悽慘

網路有句名言
' 不要惹到鄉民 '
雖然這是指ptt的 但只怕在mobile01依然適用

hc.yw wrote:
境隨心轉 當每個人都本著善意的作法先求改變自己
我相信一切的改變都是可能的
時間會改變一切 如果是不美好的事務
終會於時間的洪流中所改變
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但請先由自己做起(恕刪)


  你這些話怎麼不對蓋違建、建非法圍牆的建設公司與建案社區管委會說呢?

  在道德層面的討論之前,是不是先將大家所重視的違法事項做一處理呢?如果建商以及社區住戶還有良心、公德心及守法心存在,又怎會惹來這麼多人的批判與討論呢?

  我想守法的道理比你的說法更好理解,在要求大家發揮善意之前,是不是先把違建拆掉...

  另外,我想大家都有先改變自己喔!很多違建,大家都是若無其事,但現在許多人都會寫信陳情,這種為周圍環境改變心態、貢獻己力的付出,其實就是很大的改變,也希望你與某人一起改變心態,跟我們一起先推動拆除違法違建,讓北大特定區變得更整齊合法,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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