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一部分的電費應該也要有建商負擔~~因為他們房子都還沒賣完~~!一些公設(咖啡廳....)沒人冷氣都開著給誰吹阿~~!目前還有很多住戶都還沒入住~~(繳這些錢有點不甘心)也希望管委會盡快成立(臨時的也可以)~~!現在工班好像都搬家了~~!樓層的瑕疵好像都沒有在處理(貼藍色小貼紙)已經貼很久了~~!
提醒一下。已經交屋或是還是快交屋的鄰居們。注意一下大門要進去的那個白鐵門檻。幾乎都有凹陷這個一定要跟建商反應請他們處理。我們現在就是發現了此問題。但工地主任不願意負責。說什麼是我們已經裝潢了是我們自己的問題根本不鳥我們。後來我發現。我們旁邊幾間都有這樣凹陷的情況。請住戶們一定要去請他們負責。這是我們的權益
希望能夠多一點人一起反應,團結力量大真感謝樓上大大本週要反應,我是因為還沒入住,不然我一定一起去抗議那有電費是各住戶付電費,然後管委會不聽住戶的規定現在不是有建商派的管委會嗎? 那不是一樣可以先訂一些最基本的規定,若建商派的管委會說不能管事,那我們現在繳的管理費是繳去那裡了呢?至於機車停車格就等成立住戶管委會再來決定,這樣才對丫!!
家人去和總幹事(保全的頭頭?? )了解後 ~大概的意思如下 (如有疑慮 還是再和建商了解下比較好)電費水費為二個月計算一次 , 只有頭一次計算會有公費的問題(期間 4/5 月), 由已入住住戶和建商共同負担負担的金額 端看住戶是何時入住起算 ~ 所以水電費單上會註明那些是公費, 之後會退還第二次計算(期間 6/7 月)即是由大家一起支付, 所以不論有沒有入住, 都由大家共同支付因為是家人去了解的, 所以以上的資訊只是供大家參考下 ~可能有問的不是那麼清楚或有缺漏的~ 也請見諒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