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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遠揚加洲 準備推出

Behonest wrote:
你放心吧,我套不到橋峰的,都說過自己和親友並無該建案在手,不要因為被我踢爆你的造謠,一直對我有那麼多的遐想...
如果我持有,這是再光榮也不過的事情,不是嗎?...(恕刪)


Behonest wrote:
好吧,告訴你幾個事實吧,早在你大肆渲染"新板會掉到25萬"、造謠"橋峰32萬有譜"之前,美國家人託我代為處理的橋峰,就以近50萬一坪的價格出掉了,從拿出來賣到處理掉只花了三個半月時間(總價49XX的房子,建商口袋名單直接牽線,不透過仲介,買方是企業主),


Behonest wrote:
我只說過"當下沒持有橋峰"這件事,可沒說過"沒有淵源",甚至於還說過"跟它有相當淵源"讓你明白你一昧的惡意攻擊只會露餡,沒想到你還不懂得閉嘴,還鬧了"以為橋峰只有一棟、搞不清楚在那裏"的超級笑話。


馬上拿出證據來,上面的話不就是你幾天前寫的,真的開了眼界,還『當下』勒,真的見識到你的無恥
放心,我沒有惱羞成怒,我現在正在修理你!哈哈哈哈

PS:橋峰本來就是數棟連成一大棟『吸管式』住宅
desertmoon wrote:
馬上拿出證據來,上面...(恕刪)


我前幾天寫"我及親友未持有橋峰"本來就是事實啊? 幾個月前我同樣這樣寫也是事實啊? 你把你新店的台北人賣掉了,現在還會說"我持有台北人"嗎?
別惱羞成怒、氣極敗壞了...

對我來講,你只是一個很沒格的房市投機客、以小人之心到處度君子之腹的跳樑小丑罷了....
Behonest wrote:
我前幾天寫"我及親友...(恕刪)


我有沒有格調,不是你說了算,倒是你的死辯嘴臉,避重就輕,簡直讓人開了眼界,

我跟你是不同LEVEL的,我已經不止一次說過我轉手過數戶台北人,你勒,從智邦不動產,還沒賣掉橋峰
推到現在,還死硬說自己跟親友未曾持有過橋峰,然後繼續推橋峰,還自評為新板第一,
為了賣橋峰,不折手段,至少我輕輕鬆鬆的出脫了投資,我只能說你很不要臉。

交屋前,前後屋主私契賣預售屋,本來就不需要透過建商、營造廠、甚至代銷,還新聯陽勒?直接換約而已,
且直接換約,並不會改變原本前屋主的買價,而是差價由新屋主直接給舊屋主,建商看到的只是所有權換人而已,
你跟本不可能從建商、代銷那裡知道人家的轉手價,所以我說你在自圓其說。

desertmoon wrote:
我有沒有格調,不是你...(恕刪)


你自取其辱然後搞到自己惱羞成怒,我嘴角45度上揚的同時...居然還有那麼點同情你的可悲之處(看你在論述房地產的時候還真的眼裏只有--價格--出貨--價格--出貨....不懂什麼好建案...的典型房市投"機"客),跟你在這兒口水只是壞了我的格調...你...還是自己玩吧 !

雖然一如其它版面,你又把這版弄髒了,但...放過你們廣大的三重鄰居吧!

Behonest wrote:
你自取其辱然後搞到自己惱羞成怒,我嘴角45度上揚的同時...居然還有那麼點同情你的可悲之處(看你在論述房地產的時候還真的眼裏只有--價格--出貨--價格--出貨....不懂什麼好建案...的典型房市投"機"客),跟你在這兒口水只是壞了我的格調...你...還是自己玩吧 !

雖然一如其它版面,你又把這版弄髒了,但...放過你們廣大的三重鄰居吧!
...(恕刪)


哈哈!辯不贏又來這套了,我住三重,當然比不上你這個自以為高級住新板的人,只是不用辯不贏,就搬區域對抗的老梗,只是讓人家笑而已,也罷!這次就點到這裡了!晚安!
desertmoon wrote:
交屋前,前後屋主私契賣預售屋,本來就不需要透過建商、營造廠、甚至代銷,還新聯陽勒?直接換約而已,
且直接換約,並不會改變原本前屋主的買價,而是差價由新屋主直接給舊屋主,建商看到的只是所有權換人而已,
你跟本不可能從建商、代銷那裡知道人家的轉手價,所以我說你在自圓其說。
...(恕刪)


來來來,讓我替你上一課:

a. 買賣雙方談妥價格合意換約時,先簽立雙方合意價款的切結書,書面傳真建商配合辦理後續換約事宜。

b. 在正式換約前,建商的代書出面打一份草約,雙方就已付款、未付款、價差款明訂雙方之責任義務,新買方當下付訂,原買方出具同額履約的玩具本票交代書保管。

c. 正式換約時,在大陸工程、厚生代表均在場情形下,新買方就扣除已付之訂金之"原買方已付款+價差"開立現金票予原買方,原買方則開立換約必要費用(千分之三換約費)票予建商並取回履約玩具本票,建商則開立結清款之銷貨證明予原買方,合約的所有文字數字皆不變但買方名字更換成新買方,換約成立。

豪宅從銷售到簽約、換約都是很嚴謹慎重的,你不懂就低調一點,不要鬧笑話還亂造謠。

投機客如你,總是滿腦子都認為別人只是要"出貨、出貨"而說出違心之論! 
Behonest wrote:
c. 正式換約時,在大陸工程、厚生代表均在場情形下,新買方就扣除已付之訂金之"已付款+價差"開立現金票予原買方,原買方則開立換約必要費用(千分之三換約費)票予建商並取回履約玩具本票,建商則開立結清款之銷貨證明予原買方,換約成立。
...(恕刪)


你的老梗又出來,區域對抗,外加豪宅非一般宅的說法

你的問題在C,試問大陸工程、厚生代表,跟本不需要知道原屋主賺了多少,因為計價金額都使採用原屋主
的合約,而非新成交的合約,除非大陸、厚生轉行當仲介???預售屋轉賣,根本不會改原本合約價。你說的方
式,除非後來他們改了條款(但我不認為他們會這樣做),這點,在朋友轉讓橋峰的過程,我是沒看到的,也沒有這回事,也就是說你根本無法從厚生大陸工程哪裡知道轉手價(你不是說還有新聯陽?)
既然你無從知道,又怎麼能夠信誓旦旦說我胡扯?

最後我覺得你要不要去確認有無被某些人從中A了錢??感覺你好像被A了錢

還有不要動不動開口閉口就你們三重,新板是高級到哪裡去??我根本看不出來?另外
好歹我現在也有信義區的房子了,雖然戶籍在三重,但方便就好了

desertmoon wrote:
你的老梗又出來,區域...(恕刪)


原本帶點慈悲心要讓你長進些,你還死鴨子嘴硬不肯承認我"從頭到尾參與經歷"的平鋪直敘? 該找補的錢老老早早都進銀行帳戶兌現了你還不死心?

要不要我再點你一次:豪宅從銷售/簽約/換約都很嚴謹,橋峰這個案子不管是簽約和換約,都是在敦化南路大陸工程的總部進行的,跟你們那種看看工地秀、現場造勢恭賀成交的調性截然不同.....

搬出信義區來啦? 那就發揮你不入流的投機客作風,去那邊炒嘛! 怎麼這麼愛黏到板橋的版來?
Behonest wrote:
原本帶點慈悲心要讓你...(恕刪)


還不就又那兩招 『區域對抗』 外加『豪宅不同於一般宅』...... 誰對誰錯,
看官自然內心有譜

至於我會說出我目前有投資信義區,還不是因為你提啥『你們三重』,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樣子,
我覺得不用拿區域對抗來吵,住三重就很LOW嗎?住板橋就很高級嗎?自住哪裡方便就住哪裡啊
沒有哪裡高級這回事。
壞哥哥 wrote:
板橋市 耶~ 新北市的行政中心

那邊警察編制多 當然囉

當然治安差的地方 警察也是很需要啦!!


聽你在吹狗螺...

還真是方便呀,反正胡掰瞎說會被別人吐的話,就把那個人封鎖掉,
製造出好像你說的很有道理的樣子,真的理虧也可以用你看不到那
個人的文章來閃避.

三重在北縣版會那麼臭,還不就是你造成的?板橋治安說不上多麼良
好,但要比起三重還是綽綽有餘.少拿你那一些狗屁倒灶的理論在那
邊鬼扯,警力編制多寡和治安不是正相關的,不然某個你曾去踢館而揚
名全房市版的地方,警力編制會相當可觀,但事實上有嗎?

最近你又在鞭林口,怎麼..你三重的房子賣那麼久還沒賣掉嗎?鞭林口
是怕買屋人口往林口去了嗎?

你的說法總是經不起考驗,隔一座橋,屬於台北市境內的台北車站你拿
來幫三重大書特書,跟你說行政區不同,還會跟我掰說同一生活圈balaba
la的.結果新莊那邊拿五股交流道來作文章,你又會說那邊是泰山...真是
夠了,當投資客也請有格調一些好嗎?整天造謠無事生非很過癮嗎?

這篇我有PM給你,請不要裝死...麻煩請您開示一下,大腳流的三重可以"
就近利用","同一個生活圈","很自然的就連過去了","過橋就到","距離2
KM","騎車十分鐘"的黏著台北車站,何以您對新莊引用五股交流道如此
相似的狀況卻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新莊到五股交流道甚至還不用過橋..平
面道路就可以到,更不要說還有高架橋避開那一段塞車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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