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ilialovely wrote:樓主您好!想了解2房...(恕刪) 這2年商業住宅區畫蛇添足的新法規.....和雨遮不計價相去不遠!(建商的計價方式還是看建築成本而訂) 新車的輪胎不計價!車會賣比較便宜嗎?現在一般住宅就可以合法登記公司當事務所.....政府把原來單純的問題官式複雜化,本案施工建照上有住家,事務所,2類,隔局上使用上又沒有差別限制,權狀登錄也沒有事務所3字。但是官方年度房屋稅,又以事務所用途多課20%的稅金(平均數千元),其它的包含貸款比例等等.....完全等同住家。以上是我個人的粗淺理解!網友賞屋時再仔細參考建設公司正式說法。其它已私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