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居住正義,就是不能賣,只能用租的,這樣才能照顧需要的人,結果大家都不租,或利用人頭買下,轉租獲利,有啥道理?買房子都是笨蛋,大家都來投機取巧好了。東哥cdy wrote:租不出去改成用賣的,...(恕刪)
可能對於承租人來說A7距離捷運較近對於捷運需求高的對象有必要性以過往遠雄造鎮案例來看社區內基本飲食及生活用品需求應該堪用四家建商自成一格局 後勢可期但望去一片無際的產專區畢竟每個人對科技園區電子廠房的感受不同很難說住在公司附近是好是壞有人覺得離工作近就是便利也有人下班就只想著逃離這鬼地方社運宅這邊是離A9有小段距離但位於學區、公園旁週邊的環境、商圈較A7完善租金是參考附近價格所以未來這區租金可能會比A7多幾千就看承租人理想怎樣的環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