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大大,這種問題並不是靠網路就可以凸顯出來的,畢竟該爭取的權力就去爭取,這可是自身的利益受損,社區是自已在住的,可循法律途徑就別客氣,畢竟對您或是社區住戶是種保障請善用網路資源,下次我家電梯壞了我也要上來請各位大大幫我凸顯問題.......
新聞有阿達觀社區A1區住戶,昨天在市議員金中玉的陪同下赴市議會陳情,由許志堅副市長接見。住戶表示,在達觀鎮社區用水改為高地供水前,中繼水池的抽水機電費本就應由建商支付,而且法院也判決建商要付錢^^^^^^^^^^^^^^^^^^^^^^^^^=> 這才是問題吧 ..法院如判 建商支付 , 那其他棟為何雞婆要付 ??大家都說不用 etc , 抵制 etc , 但偏偏有人去裝 ..遠通當然不怕好拉建商知有人付當然擺濫 ..
A1欠其他棟的200萬債務看其他棟的願不願意協商打折~~叫A1投降輸一半給他們吃點甜頭減記50%,讓其他棟的管委會發聯合聲明說是自願幫A1債務減記50%,一來營造社區表面和諧氣氛, 也好接下來請A1的接受摸頭不再抗爭,乖乖按時繳接下來的每一期保護費 ~ 終極達觀解決方案!!!
shwang002 wrote:我覺得有2個問題:1. 為什麼A1會認為買了房子, 建商需要一輩子幫你繳費? 有人知道嗎? 我也好奇這一點,建商為什麼要繳抽水馬達電費?而且是永遠?建商會笨成這樣?或者早已做好倒閉,砍掉重練的打算?我查了新聞如下:A1區陳情者表示,中繼水池等打水設施應由建商興建後並繳交維護基金7000萬元給過去的台北縣政府,但縣府未徵收維護基金,若縣府當初有徵收這筆基金,光是孳息就足夠繳電費,也就沒有如今的爭議。他們表示,15年來不是拒繳電費,而是依法據理力爭維護住戶權益,提起訴訟,法院也判建商應負擔電費。所以是建商賣完房子後,A了7000萬的維護基金後倒閉?
所以建商付錢之前大家都不要用水???為了一區一個月五萬元的公共電費,要拉四千人缺水???為了一區一個月五萬元的公共電費,非要叫政府代管???覺得不公平又有判決,你可以向建商求償還可以加計利息,又何必現在拉四千人缺水???這跟今天有個撿到皮夾裡面沒錢卻硬要悠遊卡當獎賞的新聞一樣的那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