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築物外牆開口或陽台及位於一樓防火間隔牆(巷)外緣裝設防盜窗,其淨深未超過五十公分,且未將原有外牆拆除者,暫免查報。
(七)、建築物外牆外緣搭蓋之雨庇,其淨深在一樓未超過九十公分,二樓以上未超過六十公分,且非使用永久性建材者,暫免查報。位於防火間隔(巷)者比照前款辦理
(十四)、陽台欄杆及女兒牆等修建,其高度在一‧五公尺以下者,免予查報。
我的前陽台沒有搭蓋任何雨遮..他的屋頂就是樓上的前陽台地板..
也沒有拆除任何的外牆以及欄杆...
單單前陽台加裝氣密防盜窗的部份是不算違建的(我沒有超出50cm,事實上我連1公分都沒超出)...
(重點是那個與客廳連接落地窗門要在,不可拆除)
這樣也不算是陽台外推..因為落地門窗還在.有區隔出陽台為獨立空間
所以我晚上回家就會裝回去(大概3分鐘就裝好了吧), 我會自行改善我違規的地方
請生才建商也自行改善園字輩已經被認定違規的部份...
也謝謝這麼多人關心我家的前陽台...有點浪費社會資源了...
希望這樣有解答到生才建商的問題...
這裡有台北縣違建查報專線:02-29544213 傳真:02-29589135
以及違建申訴案件來函地址:(22066)臺北縣板橋市漢生東路278號3樓(體育場南門)
所以如果有疑問,您可以自行去電作確認...
Aluminum wrote:
重點來了
我查了一下相關法令
根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第十點規定:「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二樓以上陽台加窗或一樓陽台加設鐵捲門、落地門窗,且原有外牆未拆除者,免予查報」。也就是說違建認定的標準在於外牆是否拆除。
換句話說
cda兄的外牆和落地窗都未拆除 自然合於法規 免於查報
那兩位仁兄還是請回去多多關心自己家圍牆合不合法吧..........
重點又來了!
當初本人貼文說全臺彎那麼多開放空間圍圍牆的建案,依你們的說法那不全都違法,通通應該拆掉!
你們辯稱各地有不同的規定,不可一概而論 , 是的,有關這點,本人同意你們的觀點
今天你拿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要來規範臺北縣北大社區~~~~不太適合吧?
cda736 wrote:
我剛剛將我的照片給建...(恕刪)
cda736 兄
本人對於你勇於負責的胸襟,維護正義的勇氣,堅持正義的毅力與追求法理的信心,本人欽佩至極!
另外能否請發揮之前檢舉生才建案的道德勇氣與毅力,一併勸說貴社區違法住戶也都能像您一樣將窗框裝回去!
例如~~~~~貴社區 silentocean 兄~~~~~~
感激不盡!
Aluminum wrote:
想問問你的意見北大某些X園(敦園 麗園)的圍牆到底是不是違建?
敦園是不是我不知道!
你可以去檢舉它!,如果它違法,我也贊成他拆除圍牆
我自己不會去檢舉,
因為我覺得那種小小的建案,有個美美的圍牆,整理得細雅,幽雅不失為美麗的建案,矕令我賞心悅目的!
它也是我入住北大最大的因素.
多元化的價值是目前主流價值之一,能包容各式各樣的建案在北大社區,呈現多樣化的美麗不是很美嗎?
大雄的藝術大道雄偉, 壯觀,另人屏息, 但是不是全北大都搞得像大雄那樣才叫美!
至於麗園,你應該很清楚,當初你們檢舉圍牆違建時,它也是列名嫌疑犯其中之一
但是依你們貼出的縣政府回函中並無麗園.
麗園是學勤路87~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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