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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板大府最新消息

polo021829 wrote:
另外工地主任我A2 12F門口少一顆燈你到底要不要幫我裝啦
說要幫我看.我等超過一個月了
)


是喔..

我來幫你裝就好了, Polo兄..

哈哈...改天遇到主任
讓小弟再幫您提一下啦..
賣生氣..
人家主任現在對我粉好耶..
我跟他提到的事都有用心處理..

另外今天開會雖然小弟沒去聽
但是大概知道一些內容

1.住戶管理費從6月開始扣...這點小弟很有意見.公設還有50%以上沒用好
就要扣管理費有沒有天理


2.每個月支出竟然有一筆總幹事薪水38000,當初好像沒講到這一點(第一次住戶大會時).
那麼好....那麼好的肥缺就由小弟擔任好了.... 陳董那麼有錢...不用占著這個缺吧
且這個要管委會同意.而不是比照之前你所擔任的社區模式

3.還有警衛薪水一個27000總共有3個..一個月總支出81000.
最令小弟疑惑的是.警衛薪水好像沒那麼高.才21000左右
那剩餘的7000到哪裡去了.我們偉大的XX保全公司可以麻煩妳說明一下嗎?
我也覺得蠻疑惑的, 公設都未交接,卻可能從6月開始繳,但目前管理如同門戶洞開,是否可以等管委會
正式公設交接完畢才開始使用住戶的預扣款,這樣會比較洽當!!~~至於總幹事請管委會委員決議是否
需聘請,個人覺得目前委員都很用心,能者多勞,大家一起分攤,我想可以省下來一筆錢!!~~因為每月收入
,扣掉支出, 只剩1萬多,這真的會有社區管理經費週轉困難問題產生....
polo021829 wrote:
另外今天開會雖然小弟...(恕刪)
昨天似乎並未同意任何一項費用支出的部份
應該說是..建商提供的是目前白宮那邊支出的參考.

我想細項應該還有待確認才是.

基本上昨天討論應該針對一些住戶於公設部份的急迫性事項討論.
故對於已經入住的住戶絕對是好事一件
請大家寬心
我想基本上在管委會的立場一定是保住大家權益為優先
若有任何未盡之處,也可以透過主委大人那邊反應.

昨天會後我也跟主委大人建議
下次會議何時要舉行時, 應該優先就建商的進度Reivew, (也就是看上一次會議決議事項結果)
便於確認下次要再討論的其它未完成公設部份該再與建商如何盤點交接
如此每次會議才有效率,並有明確的事項可供追蹤

昨天王主任於會場上也表示,公設部份可以逐項點交,
個人以為這也不錯,但交付的部份應該盡早列出清冊,並也提供其它部份時間表
不然每次一討論再討論..沒有Time Table, 沒有Check list, 會變得很無規章
相信他也清楚的了解管委會這邊的要求才是.

至於未討論到公設部份(與建商有關), 若有必要開會則可討論社區自治事項

整體的環境應該是已經入住的住戶最為了解,鑒請各位尊貴的住戶芳鄰有空就到周邊巡一巡看一看
這樣就知道社區內那邊有缺失,哪邊的設備不完善.
其實很多住戶彼此都慢慢熟稔,整個社區的氛圍相當的棒. 我想這邊成為地區性指標模範絕對沒有問題的.
二期的房價來自一期銷售的保證, 當然社區品質環境管理可以更趨建全除了大家現有生活中的受惠,
在於房價的穩定也是一種加分實際的效果與加持, 如此不論是社區住戶或是建商兩者都是雙贏的局面
希望大家能夠認同並一起打拼.

故大家對於生活環境或是社區問題,請善用各棟委員或是主委大人的聯絡管道.
他們應該都熱於為大家服務的~

以上


板上之前有討論過很多事項, 建議不用每個事項都在管委會開會時才提出來討論,

可以事先將要請建商回覆或說明的事項資料.提前給他們, 管委會開會時請建商

直接回答,應該會有效率的多, 社區建設也才能盡早完成囉!!
GrantHsu wrote:
板上之前有討論過...(恕刪)


有些討論事項可能僅在單方的認定
故在協議有時是必要的..

不過對於Grant說的,確實是否些部份可以依此模式運作
故昨天會議中也提及,有些事項討論不一定要得等到開會時才提
以電子郵件方式為之,其實不失為一種好方式

關於此點,昨天主委先生也跟其他委員和建商都要了電子郵件信箱
當然對於金固公司陳主任對於管委會發出的郵件應該有所回應
不然郵件過去,一點反應也沒有,不知有無收到?! 如何確認他的信件有無看到

先向無敵先生與管委會成員致上我的感謝, 有勞您們位大家費心了.

1. 建議管委會先評選物業管理公司以設立社區管理中心, 這樣管委會決議事項, 可交付該總幹事執行, 如此也有專
責人員聯繫相關事宜並對管委會報告進度。
ps: 新社區第1年大都是先用建商配合之物業管理公司!

2. 個人是不反對開始繳管理費, 但希望至少公共環境與人員出入管理應有所要求。

3. 可以的話,管委會可將待辦事項定義其優先順序,避免重要的事較晚完成。

在01應該有12位(15%)以上的住戶,如需我們的支持,有請無敵兄通知一聲!
另外如果通過什麼事項的話.記的公佈各位住戶知道
看住戶是否有異議喔!


Mark2453 wrote:
先向無敵先生與管委會...(恕刪)


2. 個人是不反對開始繳管理費, 但希望至少公共環境與人員出入管理應有所要求。

針對Mark提出的這一點
小弟覺得要交管理費沒問題.但是環境至少要ok啦
不然像現在什麼都沒有.連垃圾車最基本的民生問題都沒有.這樣就說不過去了
另外警衛是對我們社區負責.而不是對建商負責喔

跟大家報告

其實重要的事昨天都已經盡量提出討論
誠如小弟樓上所言..都是優先考量已經入住芳鄰的生活便利

另外也感謝大家体諒, 多數的委員都跟大家一樣
除了工作,還有家庭要顧..
大家擔任委員乃因為對於社區生活品質的一份關心與熱忱
雖然弟之發言無法代表所有委員
但仍舊希望大家也是有空就多巡邏一下社區的環境
每個人的一雙眼更勝過委員們的雙眼.

眾人的力量才是真正的無敵 ~



另外關於人員進出管控
在社區大門正式安裝之後
應該控管會更有制度
請大家留意..

另外..請各住戶目前有裝璜施作者
也請特別提醒運料的師父或是工人對於社區的設備應該妥善留意
避免些不必要的碰撞...否則設施損害造成的不便最終買單受苦的還是住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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