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nMan wrote:
這跟年記沒關係 年長...(恕刪)
年紀有絕對的關係
那位老人家本人跟他溝通過
完全是.............
懶的說了
反正下屆沒看到他就好了
可能我的社區都是35~45歲的年輕人當主委
溝通上完全ok
我們社區常得獎
觀念比較新做法完全不同
我也曾買過那種老主委的社區
就是受不了
我的社區電梯間一支鞋都沒有
你相信嗎?
我也覺得好恐怖
地下室看了超清爽
我的社區700多戶
能管理的這樣我很佩服他們
現任主委40歲
MoonMan wrote:
地下室看了超清爽? ...(恕刪)
我們社區是很難清爽
但是可以整齊
其實我們社區很多空的地方
我之前有買過一個社區是這樣的
空地來規劃機車位與腳踏車位(違法的)
大家相安無事
也沒人去檢舉的問題
為什麼我們社區怕東怕西的
之前KTV也怕智慧財產權問題
現在有事嗎?
空地來規劃停腳踏車
讓大家的腳踏車都停在那裡
車位旁有空地的劃設機車位
優先讓車位旁住戶優先承租
其它空地還能利用的再劃設機車位
讓其他住戶抽籤每年租用
其他再停到社區旁外面
每年輪流抽籤大家都停的到
我之前的社區到現在相安無事
如果真有住戶檢舉
就由公基金支付
再來取消就好
反正有人不想這樣做就讓地下室亂
不過如果又想東想西怕東怕西的
就當我神經病亂說看看就好
MoonMan wrote:
今天住戶大會的結論是...(恕刪)
哪個單位公正?SGS嗎?貴,建築師公會嗎?能信任嗎?
建物的鑑定報告書,要做到什麼程度,如果都要取樣化驗,以九揚傑仕堡來說可能要破百萬,如果結構沒問題,百萬的經費,建商應該可以把管委會和住戶都搞得服服貼貼了,沒法搞定就是不想花這麼多錢!如果結構有問題,那更不可能花百萬來砸自己的腳後還要善後,結論是區權會的決議可能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也可能造成建商擺爛不點交,公設完全無法使用,管委會要行法律訴訟也不一定贏,還得負擔訴訟費用,更不一定能獲得住戶的支持.
輪流做委員是理想,但社區裡不是每個人都有責任感,也不是每個人都有興趣參予,甚至有些人認為即便管委會貪污只要不太過份,給委員一點油水也是應該的,遇到這些人,理想隨即幻滅,社區永遠都會有幾個萬年委員,這種人通常當委員也不是為了服務的熱忱,所以認清事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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