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誌923 wrote:
使用者付費~我想這很...(恕刪)
這問題我也反映過..你說的跟管委會說法一樣..
我當時問管委的話我一樣提出來問你
汽車格多停一輛不超過格子的機車要收100.
是使用者付費原哲.鐵門阿公共用電阿之類的..如果這樣說好贊成
那麼..主臥房我當他兩人住.其餘一房住一人
請問按照使用者付費原哲
2 房住4人 3房的住5人 4房的住6人
這多住人的住戶.管理費是不是多一個人一坪要多5塊呢..合理吧
一戶多住一個人.門多開了2次...電梯多跑了一次...感應燈光多亮了2次
這不是多用的嗎.那使用者是不是要付費
在當時管委會說了蠻妙的...
他們是買大坪數.管理費也攪得比較多喔...
我說..你買3千CC的轎車繳3千的稅.座5個人
我買125CC繳125的稅.座2個人
但不代表你買轎車就可以座7個人沒違規
管委會無話可說.就轉移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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