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yih wrote:
我姐最近一戶合康新時代的房孑剛賣掉,今年4月交屋的房孑,至今不過3個多月~土地增值稅卻高達7萬9,查了一下,發現合康建設耍賤招,土地所有杈提早在去年12月底前,就先偷偷過戶到我姐名下,原本土地增值計算是自4月~7月期間,由於土地提早過戶,1月~4月交屋前這段期間,土地增值稅也全部算在買方(我姐)身上,由於政府通常在每年1月公告地價調漲,特別近年大幅調漲,因此,原本應該賤商負的高額增值稅,就變成買方負擔了,這是將來有一天你賣房子時,才會猛然驚覺,地價漲幅被多算了一年的幅度,買此賤商房屋的大大,請務必小心合康再出此賤招,印章不要授權建商刻吧~我想,土地等真正完成對保撥款,要交屋時才一併用印移轉登記名下比較保險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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