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贊同Boni_Nina的看法淡水還是屬於低單價低總價的行政區我是建議還是選屋齡新,規劃較好的新市鎮因為該新舊房子的價差還不會很大也許新市鎮的總價可能要貴個200萬但把這200萬想成是貸款30年,其實就還好而台北市因為新舊房子價差很大所以可能很多人會買舊房子不過我相信北新路,新春街還是有好房子要買請多打聽,並勤於去多看幾次屋一定要買管理良好的社區,將來會相對好轉手
我也覺得不買車位你絕對後悔!!房價會漲,停車位也會漲你房子沒車位,以後會難轉手你現在沒停車需求停車位可以租人租金可以拿來補貼管理費至於離捷運遠近新春街,北新路或新市鎮你都是要騎機車去淡水捷運站換的新市鎮騎到捷運站,也頂多多騎個2~3分鍾而已公車基本上你不會想坐的一來你家到公車站可能要走一段路然後要想辦法擠上公車(現在搭公車的人有愈來愈多了)然後有可能會塞車你騎機車至少還可以鑽至於輕軌,就先當做是沒這個東西吧就算有輕軌,也不會比你騎機車方便
建議簽之前附但書。。。。再來。。。。現實問題喜歡先斡旋建議先查實登低高價落在哪當作出價依據。先出八折價。。。看看。。一點一點加另一方面問貸款銀行這住址社區鑑價多少錢銀行願意貸款的最高額為鑑價的七成成交價扣除這金額就是最低自備款當然成交能跟鑑價越接近越好。。。高出鑑價太多。。。。越不好給仲介的傭金建議要確定成交前談好。。。車位當然方便但卡在預算啊我也想要車位。。但真的好貴。。。。現在新房都強迫買車位。。。總價攀升到七八百萬年輕人不一定負擔的起青海青我也看過差點要買。。。但當時出太低被買走@@去年中成交約13萬。。。。。
辮子57 wrote:假設家人看屋喜歡後簽...(恕刪) 簽約前記得告知代書就好,買賣合約書可以直接由你本人來簽立,雙方同意就好不受要約書簽立人影響,但前提是你的貸款條件也符合申貸資格,不會導致買賣不成的違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