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少6416 wrote:
一個癱商要養一個家,...(恕刪)
攤販強佔騎樓地之相關處罰規定?
解答: 攤販強佔騎樓地之相關處罰規定?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之規定,騎樓、走廊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之道路。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者,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同條第2項並規定,得將攤架攤棚予以沒入。
(三)倘攤販有為自己不法利益之意圖,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尚可依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論處。
大汐止百貨本身並沒有權力跟資格出租給攤商
等他拆除要民國200年的事了
簡單嘛,你就每天打到當地管區取締違規~親眼看到他開單
不開單記下他的警員名稱編號~投訴他
就像很多人打電話檢舉違規停車~警察不也拍照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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