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的娘家好像快下檔了
有版大的所開板的這個主題可以銜接我無聊的時間真是太造福人群了
但是有點疑問想請教版大
就是你所謂的住戶"分管協議"可以大於建築法和都市計劃的"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辦法"如果當真可以
我也要想辦法在我家下次區權會的時候來提議修改"分管協議"把社區前面的開放空間圍起來養老虎和獅子
雖然當初建商是完全依照法令把前面的空地設計成開放空間來爭取容積但是有版主先前說的世界無敵大的"分管協
議"我想就算是總統來都沒辦法了
還有一點我澄清的是我是住在北大裡但是不住在萬寶龍
我想園系列的建商一定不希望你這樣的發表
因為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辦法"是事實只能偷偷地處理絕對不會想引起軒然大波
如果版大繼續搞下去的話搞不好縣府真的會依法辦理
來研究"分管協議"和建築法及都市計劃的"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辦法"的相對關係就算想便民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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