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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國道就要錢」101年後全面實施, 對林口三峽是利空嗎?


bis0815 wrote:
但是別忘了,現在環河高架(不曉得正確名稱,但已看到施工高架)已經從台北市拉到土城了..未來會延伸到三峽


你搞錯了,現在土城的高架是台65線,是從五股交流道通土城交流道,是從新莊拉過去的,而且不會到三峽,只是之前政府的目標是快速道路跟高速公路都要加入收費,所以台64/台65都會收費,只是不知要如何執行?

這個政策的原本的美意是使用者付費,減少短程車輛湧上高速公路

不過我認為如果沒有訂立「最低消費」的配套措施,只怕高速公路會更塞

目前收費站的平均間距大概是3x公里

原本開短程不用收費的通勤族基本上應該不會在意那個十幾二十元的過路費

目前40元/次的過路費都塞的那麼嚴重了

不訂立最低消費,只會讓那些原本一上高路就遇到收費站的人增加上高速公路的意願
yoyolon wrote:
這個政策的原本的美意...(恕刪)


上國道還有低消, 會不會太誇張
三年後@@?

我看要很長一段時間吧

政府部門哪件事是照時間計劃表跑的?

尤其這又關係到開車民眾的利益

應該會有人出來說話吧~

pms wrote:
上國道還有低消, 會不會太誇張


國道按里程計費並設有低消,如:40公里內40元,每超過1公里加1元
訂定最低消費我是覺得不會誇張
像捷運的票價費率,5公里內20元,超過每3公里加5元,這不也是有低消

好的公路運輸政策是讓高速公路扮演中長程旅客及貨物的輸送帶
而短程的通勤及貨物運輸則透過一般道路進行





如果可以維持高速公路的車速品質
或不斷的改善道路品質
那本於公平原則,讓每位使用者付費以增加稅收或許就出師有理
若依收費來看
嘉義到台北六個收費站正常是收240塊
公里數也是差不多240
依網友假設1公里1元來看是差不多
因此,一旦收費,就不應再設置收費站
不然就是重複收費
不然,假若品質沒有持續改善
且收費又變成是另一種外加的使用費
那麼就是造成大家另一種負擔
畢竟使用高速公路的不是只有固定每天從林口三峽上班的上班族
是每一個有可能用到國道的任何一個人


s46511 wrote:
如果可以維持高速公路...(恕刪)


  里程計費應該就不會再有收費站收費的狀況,不過我也支持要有低消,但40元有點太高,20元我認為可以接受,也可以減少一些濫用國道的用路人。
這措施有個最棒的好處是『政府可以機動的調整費率』,

如果是假期擁塞時段政府可以調成一公里兩元,

夜間時段政府可以調成一公里0.5元,平常時段一公里一元,

政府缺錢時一公里三元!
開辦一上高速公路就收費,如果是用感應的方式進行

那我想到有人要失業了!!

OBU會不會又搞個BOT, 然後OBU免費裝, 政府買單(全民買單, 廠商不用出資), 得標廠商還可抽20%30%的過路費當營運成本, 大賺錢回饋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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