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正楷建設的售後服務做的如何?其實售後服務代表房屋未來的價值!據我知道:正楷建設是新建商:以前多半是以做工程為主(比如:承接陸江一期的工程施工)正楷建設在集賢路推過第一個項目:士林觀邸(紅色建築物)第二個項目是位在進安街的正楷峰閣!正楷峰閣的建築風格及施工品質都很不錯,很細膩:只是不知道售後服務做得如何??有正楷老住戶可以分享資訊:正楷的客戶服務做的如何?希望與你一起分享!
今天與家人賞屋後,就下訂A棟3房1間(41P)!公設部分只看了頂樓的ktv室及地下停車場!整體而言還建商的細部規劃都還算不錯!雖還有一些小缺點!例如沒有約束工人而檳榔渣亂吐!希望有機會與各位芳鄰討論相關問題!尤其是裝潢一定要做!
tony陳 wrote:各位喜歡正楷峰閣的網...(恕刪) 大大用的大陸版的!!!聽曾主任是這麼說的:我們的買賣契約用的內政部頒訂的範本!原本不是很在意!只是履約的精神在於熟悉契約內容,於是就雞婆的對照一下!但不知是建設公司的意思還是代銷公司的意見!契約條文有些部分內容是對買方比較不利的!已在簽約時提出異議的!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 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2.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本條例 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算之:一、 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二、 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三、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五。四、逾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五、 政府興建住宅之公共基金,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