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eric wrote:
可以等開會討論看看 不是不能討論 在會議中任何人都動議的權利
你憑甚活著, 要不要討論?

法律已經保障, 也說明白了, 該討論的階段早就討論完了, 否則怎叫法律呢?
你想要挑戰公權力, 你請便, 我不願奉陪啦 !!

我在私人陽台處抽煙, 只不過是奉公守法罷了, 偏偏有些人, 視我們為大爺, 動不動就野蠻粗魯的想要挑戰公權力, 我能有甚辦法呢? 所以我們都很簡單 : 不爽? 去告吧 !!

看你還蠻喜歡找人開會討論, 如果你自覺權利受損, 建議你, 找你律師討論後, 再上法庭去找法官討論, 如果討論的還不過癮, 可以找國會議員討論!! 這樣還是很不爽, 你還可以面對總統府嗆聲討論, 你想討論的管道還是很多啦 !!
等你將上面都討論完後, 有了結論, 再告訴我一下, 我們只是悠哉的在私人陽台處抽煙, 想法都很簡單, 太複雜的事, 就交給你了 !!
chenchn wrote:
首先,我先說我知道抽...
我只能說抽煙的同胞們,想抽煙口袋要夠深,最好買頂樓or透天...(恕刪)
偶而抽抽還好,但如果遇到像我們家的遭遇
你就知道多慘了.
每天一到晚上九點, 隔壁就準時飄來刺鼻的菸味
從窗戶看過去還能看到煙柱伸出來.....
第一次看到我還以為他們家電線走火了

這時除了關窗還能怎樣, 該死的是煙燻過來的位置剛剛好是晾衣服的陽台
因為那煙味實在太重, 別說大人受不了.
連小一的大女兒衣服都被燻上重重的菸味, 到在學校還被人誤以為有在抽菸
....從此我們家改成早上洗衣服, 晚上九點前收衣服

這位先生為了菸已經被左鄰右舍抱怨N次了, 每晚依舊煙火繚繞....
最近還呼朋引伴, 打牌兼哈菸, 那煙柱大到對面老婆婆每晚都咳嗽連連.
還好最近他們加抽風機與排煙管, 老婆婆也比較沒在咳了
但只要他們忘記開抽風機........

realeric wrote:
最後結論就是 叫別人去告
那不是野蠻是啥?
r大啊,您說要開會,人家只是提醒您:就算會議通過制定陽台不能吸菸的規約,也是條違法規約,根本沒有法律效力。您要開就去開,沒有人阻止的了您。
區分所有人會議又不必全員到齊,認為開這種會無聊、沒意義的人『放棄』與會討論的權利也不行嗎?難道一定要『強迫』所有的人開這種會嗎?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您認為您的權益受損,人家讓您提告取回您認為受損的權益,這樣也能稱為野蠻喔?您最文明,您就去召開會議 ,記住不能『強迫』人家與會就好,不然到底是誰野蠻就立見真章了。
說到『強迫』,私人陽台合法吸煙可沒有強迫任何人吸二手菸,有人可以選擇關窗拒吸二手菸,也有人可以選擇開窗一起分享二手菸。選擇權還是有的,不能稱為『強迫』,何來野蠻之說?
chenchn wrote:
update2:今天加完班回到家一開機看到這麼多人回覆,真的是汗顏,為一已之私,浪費大家寶貴的時間,我昨天已經走大巷子口大馬路旁抽了,但看了 silentocean大大的好幾篇的回覆,我決定回自家陽台抽,因為我希望我的鄰居能剛好是你(就是故意,要半夜打籃球....,我也奉陪我吃軟不吃硬)~~~~呵..但老話一句.....抽煙真的不好,各位癮君子們還是把煙戒了吧(恕刪)
原來這篇點名到我,無奈。
既然你不喜歡家裡有煙味,怎麼不能理解別人家裡也不希望飄進煙味呢?
舉半夜鄰居打球為例,不就是想提醒你一個簡單的道理: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你選擇要到巷口抽煙是好事,至少比較不會影響到鄰居,
但若因為我舉的例子,導致你仍選擇故我,仍然執意要在陽台上抽煙,
那就是罪過罪過囉!
其實還是奉勸能戒煙就把煙給戒了,不要傷身、傷錢又傷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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