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哉小綠豆 wrote:
自備款通常為總價的兩...(恕刪)
為什麼要審查一年那麼久? 100/12/23 ~ 101/12/31..
送個申請書,然後要等1年才知道自己有沒有資格,太扯了點吧...
是怕申請人數太少嗎=.=
tingchu10 wrote:
申請後一個月就知道是否符合資格了,
你說的一年是申請期限,
自 100 年 12 月 23 日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或於合宜住宅銷售完畢時截止)。
九、申請人提出申請後,多久可以知道審查結果?
答:(一)申請人提出申請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在受理期間收件
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經審查合格,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符合資格(第一類或第二類之申請
條件)發給本證明。
(二)資格審查,以提出申請日所具備之條件為審查依據。
瞭解,但我不太懂的是...
理論上有4仟多戶,那麼如果前3個月已經都申請滿額了,那麼...
後面9個月再申請也有資格的人,是和前面的人一起抽簽嗎??
理論上有4仟多戶,那麼如果前3個月已經都申請滿額了,那麼...
後面9個月再申請也有資格的人,是和前面的人一起抽簽嗎??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00年12月23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或至合宜住宅銷售完畢止)。(摘錄自「公告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受理申請」)
二、合宜住宅將於興建廠商取得建造執照後,辦理公開銷售作業,有關機場捷運A7站周邊地區及板橋浮洲合宜住宅之實際銷售時間及銷售方式,內政部營建署後續將配合興建廠商銷售時程另行公布。目前規劃依承購人資格依序分為三階段,各階段銷售對象如下:
一、第一階段(取得建照後公開銷售):
開放第一類資格條件者(須具有本證明)承購。...(摘錄自「「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自100年12月23日起受理申請」)
綜合以上資料,若4000互有6000人符合第一類申請資格,且在建商取得建照後(目前消息似乎是101年5月)公開銷售,若順利銷售完畢,那就表示第一階段銷售後浮洲合宜已沒有了,之後申請資格者,應該就只能去林口A7合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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