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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副都心跟頭前看屋心得

calvinshiu wrote:
商業住宅蓋得又高又滿...(恕刪)


元利這案子應該是拼高度..因為副都心的案子都不能移轉容積率.所以要高就要縮..不像有的地方移轉容積率超過30% 所以B2街廓這邊容積率和建蔽率都還可以接受!元利這案子蓋起來後這邊的區塊就幾乎已經成型了,只剩下興富邑旁的兩小塊地和北側聯邦要蓋天橋的基地!

發照日期 1020725 建造執照 102莊建字第00476號
地段地號 副都心段一小段31地號 建築住址
設計人資料
事務所名稱 簡俊卿建築師事務所 開業證書字號 工師業字第B001036號
基地概要
法定建蔽率 60% 法定容積率 440 %
基地面積合計 3488.98㎡ 騎樓地面積 ㎡ 其他 3488.98㎡
法定空地面積 無資料 土地使用分區或編定用地 第二種商業區
建築概要
建築物主要用途 G2一般事務所、G3一般零售業 設計建築物高度 112.40 m
建築面積 1535.89 ㎡ 總樓地板面積 33225.64 ㎡
設計建蔽率 44 % 設計容積率 475.44 %
構造種類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 法定工程造價概算 480442754 元
層棟戶數 1幢 1棟 地上28層 地下5層 103戶
總設計停車輛數 249 輛 法定輛數 244 輛
鼓勵輛數 0 輛 自行增設輛數 5 輛

ladyinjoyce wrote:
我還是很難想像
這樣的大公司 還是繼續做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
又見把事務所當豪宅在賣..(恕刪)


因為理論上,建商有合法照規定了,
有告知低樓層都是商用,
你還是要買來二工當住家,它就沒責任。

當然這些大樓外觀也不太像商用,像豪宅。
但是政府沒法要求外觀必須如何。
所以拿建商沒辦法。

陽台外推也是一樣,都是建商表面上是合法,
二工的責任在住戶。


這種商業用地卻拿來當住宅賣的建案,能避就避。
前一陣子跑去新板特區那些被拆的社區逛逛,
像是國家世紀館、畫世紀、國鼎等等,
樓下頂蓋式開放空間真的都暢行無阻了!
保全看到你進來,也無可奈何,也不敢要求你離開。
但可憐了這些社區及住戶,一樓形同不設防、
等電梯就像在辦公大樓的大廳等電梯一樣,旁邊有非住戶的人在晃悠!
毫無隱密性呀!

我想副都心李的商業豪宅,以後可能也有這種情況吧?
管委會就算想要維持門禁,恐怕於法不合,也許還會被告妨害自由哩!!

二工是建商告知
而且強迫要這樣處理
不然買一間房子 要上廁所要跑到大門外才可上
不是很可笑嗎

這就是台灣頂級建築師 設計出來的產品阿
真的很好 非常好



Waffenss01 wrote:
因為理論上,建商有合法照規定了,
有告知低樓層都是商用,
你還是要買來二工當住家,它就沒責任。

當然這些大樓外觀也不太像商用,像豪宅。
但是政府沒法要求外觀必須如何。
所以拿建商沒辦法。

陽台外推也是一樣,都是建商表面上是合法,
二工的責任在住戶。

ladyinjoyce wrote:
二工是建商告知
而且強迫要這樣處理
不然買一間房子 要上廁所要跑到大門外才可上
不是很可笑嗎

這就是台灣頂級建築師 設計出來的產品阿
真的很好 非常好...(恕刪)


對建商來說,重點在於,有告知就沒責任。
因為不管強迫或自願都是要住戶同意的。
所以罰也罰不到建商。

雖然不合理,好像也找不到解決之道。
只要大家不要買就沒事了。
商業地的上層是可以規劃住宅的,
有問題的是中低樓層是G2G3的使用類別(事務所或零售)
罵也沒用,大家都不買就不用怕,
建地這麼多還怕買不到真正的住宅嗎?
我只能說高樓層的住宅用戶
在這樣的建築規劃下 都變成冤大頭了

1.高樓層的單價比較高
2.但是高樓層所付出的高額公設中
居然有一部分被中低樓層用戶拿去當作自己的廁所使用
3.整體公設因此被侵蝕後 只能往地下室摩托車位的空間下手
所以把地下一的停車空間圍起來 變成聯誼廳或休閒室使用
(萬一地下室的公設被拆呢 那中間樓層的公廁也要拆嗎? 這會很混亂的)

我只能佩服建築師這樣的規劃
我也佩服這樣的大公司還敢這樣賣房子
但是更恐怖的是 居然有一批盲從的投資客
以為只要是知名建設公司蓋的的一定沒問題
居然一股腦兒的 看也沒看的簽下去

我只能說 企業要有社會責任
建築師要有職業道德
投資客也要像樣點吧




各位,我打給新莊環保派出所所長了
結論如下
1 只要對方大門深鎖,就不能證明它裡面有在作業
2 因為第一點,所以即使你有聞到味道且周界空污超標,也無法進行開罰
3 他應該也無能為力
因此應該是除了司法途徑一途以外,是沒有其他辦法了
如果這樣躲在大樓裡製毒的人
只要門關好
也無法可管囉

環保局本來就是工廠的主管機關之一
連主管機關都怕事不敢採證 不敢告發?(都有證人可證明 還沒膽開罰)
這個環保派出所的所長 應該要被換掉吧
公權力是國家賦予他的執行義務
怠於執行就賞他一個課予義務之訴吧

neil0316 wrote:
各位,我打給新莊環保派出所所長了
結論如下
1 只要對方大門深鎖,就不能證明它裡面有在作業
...(恕刪)


這樣的答覆,似乎與公權力申彰有很大落差
以桃園知名汽電共生大廠華亞竄改空污排放數據案例,環保局突擊查核,都是人到廠直接衝到廠內稽核
不過上述案例畢竟是大廠,大門敞開

碰到大門深鎖要如何面對? 真是高招!
官員回答也是高招!
環保派出所所長這樣的說法不對吧,他們可以會同警察一起破門而入哦,少聽那沒用的所長瞎扯~這麼會愚弄鄉民還幹到所長,也算奇葩!

上次環保局的說法是,環保法令規定處勒令停業前要給几次勸導改善的機會,程序有点長,是不是真的如此,還有待確認




neil0316 wrote:、
各位,我打給新莊環保...(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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