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可以解釋一下申請資格為何有漏洞? 順便去反映給民意代表!案例一,阿貓已婚夫妻沒房子,因為算命仙說命中帶賽所以房事不順,只好婚後和老婆仍然寄生於原生老爸老母家中,戶籍當然也在那兒.粉想要申請HE住宅.判斷申請資格 => 第一關就無法申請HE住宅,命中仍然帶賽,繼續吃父母老本,說好聽一點,孝順父母!案例二,阿狗已婚夫妻沒房子,家境超好工作只是去交朋友,老爸老母擁有超多不動產,假設父母戶籍在帝寶沒和阿狗同住,這對阿狗夫妻戶籍登記在父母其中一間房子名下.假設也想要申請HE住宅.判斷申請資格 => 隨便都有機會能參與HE住宅.反正家裡的錢也花不完!大家看出矛盾點了嗎? 重點就是(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訂定這種申請資格,當初有經過仔細考量嗎?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做事做半套,想買房的人買不到!營建署HE住宅申請條件:http://ehi.cpami.gov.tw/Net/suithouse/suitable-prove_02.html
這兩個案例都是搬出去不就得了, 想抽籤一定的付出是必要的, 搬出去成本也不怎麼高, 抽籤是不會管你的信仰的, 這應該沒甚麼好爭議, 漏洞是有, 不過這案例確實也不怎麼公平, 就看那有錢人是不是真的看得起這合宜住宅也來參一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