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參考.....最近買新屋,從開賣到交屋,不到一個月,使用執照申請送出到取得,沒錯的話,應該只有一個月到兩個月左右吧.(已成屋,但持續施工中)從下訂或對保開始,許多戶就開始各自自行驗屋,包括我的單位,所有有問題的地方,或覺得不妥的地方,都立刻通知工務補足或改正,驗屋不需陪同,可以每天自行進出查細節,也可以要求正式陪同驗屋. 到正式交屋時,基本上驗屋已完畢,該改正也都已改好了. 驗屋發現有問題改正,是需要時間,有時必需與供應商配合補足,所以越早越好.水電從房子一開賣就有了,尚未交屋前,不管你在內部如何使用,其水電費由建商自行負擔.沒有水電,驗屋功能少一半.....不同建案,也許些許不同......
luka1027 wrote:從下訂或對保開始,許多戶就開始各自自行驗屋,包括我的單位,所有有問題的地方,或覺得不妥的地方,都立刻通知工務補足或改正,驗屋不需陪同,可以每天自行進出查細節,也可以要求正式陪同驗屋. 到正式交屋時,基本上驗屋已完畢,該改正也都已改好了. 驗屋發現有問題改正,是需要時間,有時必需與供應商配合補足,所以越早越好. 如luka1027 所言 針對交屋正常程序 通知驗屋 至少代表對保已經在進行中 或是對保完成能開始對保 代表門牌號碼已經確定了有門牌代表已取得使用執照去年五月就要求對保 但是目前連使用執照都沒拿到 怎麼對保??更不用說驗屋了至於如果公社大小有變更 牽扯到大家的買賣價格 如要更改合約內容一定要多方確認各位住戶 還是要謹慎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