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bog wrote:你已經回答了交屋之...(恕刪) 根據《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5條,區內建物興建完成後,包含房屋稅、地價稅及契稅,第1年免徵,第2年減徵80%,第3年減徵60%,第4年減徵40%,第5年減免20%,其中買賣契稅以1次減免為限,換句話說,地價稅、房屋稅到第6年才開始全額課徵。所以為了房屋稅遷入重劃區的不多,從林口這幾年車流人流的增加來看,真實入住的比例不低,我小姨子在新林雙語國小旁的房子三房含車位新屋,38000一個禮拜就租出去了,年輕夫妻帶小孩一位,開Porsche 911的,為了讓小孩讀書環境好些,家長很大方的。
terrybog wrote:我這邊也有啊還有人...(恕刪) 不會吧~不到半年就被拍了~看來就是早就被我們鎖定那一類人物了~只要是分數一達到~大家都會通報~連票貼都沒人要收了~最新是有人票貼票面六折加5碼。這種真是有趣阿看來買房時間點可很重要~買錯陪上一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