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錯的都是別人,對的都是你
2.你可以的,換作別人就不行
3.以為只有你懂,別人都不懂
dulinsu wrote:
升格後呢?中央政府的主計官員、乃至行政首長,會不清楚這塊原本被地方基層民代吃掉的小肥肉,會回到升格後的市府口中嗎?當然知道。所以請回想一下,前幾天原本總倌行政財務權的行政院長,都已經確認明年只給新北市四百多億,結果呢?為了鞏固選情,所以總統凌駕行政權下來橋,硬是橋成給600億,讓行政院長顏面無光,威信掃地!這是選舉時期的怪異現象,非一個成熟有財政觀念的法治國家,所應有之行為。
你講的一副新北市100年607億的統籌款是政治勒索下的產物,事實上按照財劃法修法後,新北市應該是要分配618億的統籌款,明年只拿607億還算吃虧了,所以拿這金額是有憑有據符合新財劃法精神,也將會是常態,重點是趕快修法通過吧!
引述台北縣政府主計處長所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16/today-taipei13.htm
dulinsu wrote:
法定各級政府的各類稅收預算與分配,都有定規。明年預算只能預估,所以可供參考的數據是99年度。99年度還是北縣,所以有鄉鎮市公所的法定保障財源,這塊是縣府吃不到的,掌握在鄉鎮市民代手裡,這些預算別想會有太多錢是花在實際有效的建設於縣民,這塊小肥肉這些人數眾多的基層民代自己吃都嫌不夠。
給鄉鎮市公所的預算就是給基層民代綁樁? 台北縣的鄉鎮市公所不用養公務員? 不用辦各項業務? 不用庶務支出? 難道台北市區公所都不用花錢? 好怪的邏輯呀!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台北縣的鄉鎮市公若有不法 請去檢舉 我絕對支持! 但不要台北市花錢就合理, 台北縣花錢就是綁樁! 這是什麼心態?
dulinsu wrote:
所以,當選完後,100年的預算已經當凱子灑錢了,那麼民國101年的預算回歸【無選舉因素干涉】時(理論上啦,因為接著又有102年總統大選),此時中央與市府心裡都很明白,原本那塊被地方基層民代亂花的三百多億,已被市府接收吃下(詳細算法稍微複雜,金額不會是一樣),那麼中央在無選舉因素干涉下,且在中央本身財源吃緊的狀況下,還會再當凱子嗎?
現在至少每兩年就一次重要選舉,一些不公平的事本來就會經常性的被當作議題討論,直到永久改善為止, 新北市長期預算分配不合理難道是公平的事? 選舉不用來改善不公平的事,是在選火大的嗎?
dulinsu wrote:
這次講得夠清楚了吧?要多花錢就自己借,盡量借、盡量花,看你要多花多少都隨你去玩。朱敬一先生的這篇文章不妨讀一下吧,讀了就知道失控的舉債,買單的是那些【來不及有發言權的下一代子孫】。
不要舉債 可以呀 台北市預算放出來一些 就可以讓多少縣市不用舉債!
真心為下代子孫著想,很好呀! 從最有錢也最會花的台北市先開始節流! 總不能自己拼命花錢,但又要限制別人不能花! 現在是專制時代嗎?
憂國憂民是很好,但不要台北市預算"增加"比其他地方少,就擔心你在台北市的資產受影響而跳出來無的放矢! 這種憂國憂民的方式讓我感覺很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