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全台最有創意的建商力璞建設的「通知點交」保固計算方式!

5007382 wrote:
被打臉說建商都有這一條,惱羞成怒嗎?


理解力好一點,不要斷章取義 !
紅字是你說的,不是我
chenligo wrote:
原來購屋者的經驗文會被林口房仲投客聯合檢討?風氣真的好差,特別是那個sunreal77,你是建商投客駐版專員? 好糟糕的客服😂😂😂難怪只被分配當網軍。你為什麼不使出大絕「自己要買的,怪誰???」😂🤣🤣🤣🤣 


好糟糕呀 !
大家都在問 Where is 敦化南路燙金門牌的5樓公寓 室內25坪,2100萬 ?
還是回去顧好自己開的版,如何面對觀眾們的質疑, 看看該如何自圓其說,不要再編另外一個謊言 ?


要開文討論沒問題,但是造假,就是最 low 的
沒有的物件,如果是自己捏造拿出來開版發文,這叫做 "騙........."
小時候學校老師有教,說謊小孩沒家教 !
各位再好好看看 #7 #10 樓
告之應該如何解決公設點交,只是生氣的消費者在氣頭上,沒法靜下心思考
別預設立場,認為是在幫建商說話 !

看看消基會寫的文就知了 !
民眾容易與建商發生糾紛的高峰期通常在完工到公設點交完成的過渡階段,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林旺根表示,由於糾紛多,現在業界盛傳一句話「會賣屋的不是大師、會交屋的才是大師」,就是因為要順利完成交屋並不容易。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雖規定在管委會成立後7日內,要進行公設點交,且建商應於30天內修復瑕疵,但林旺根說,實務上很難在這段期間完成
尤其住戶和建商對於品質認定的不同,往往是造成爭議的主因,
一旦有爭議、甚至進入訴訟,2∼3年恐怕還未能完成點交事宜。

https://blog.hamibook.com.tw/%E5%95%86%E7%AE%A1%E7%90%86%E8%B2%A1/%E5%85%A5%E4%BD%8F%E9%A0%90%E5%94%AE%E5%B1%8B%E5%85%8D%E7%88%AD%E8%AD%B0%EF%BC%8C%E4%BA%A4%E5%B1%8B%E8%A6%81%E7%B7%8A%E7%9B%AF%E9%80%995%E6%AD%A5%E9%A9%9F/?p=3899

思考一下 住戶們 及 管委會 要的是什麼 ??
(如果是已購住戶,公設點交最高戰略是能夠雙方協商解決,不要談擰了,打官司訴訟 是下策的戰術 )
佛門雖廣,不渡無緣之人,看不看得懂,隨緣 !
sunreal77 wrote:
理解力好一點,不要斷...(恕刪)

是有點…斷章…不是"全部"是如下,↓↓
Alvin.C-TW wrote:
是有點…斷章…不是"全部"是如下,↓


IMHO
全台大多數建商預售屋合約都有這一條
!

看文要全段看,上下文融會貫通。
我不是教改世代,不學記者標題黨。
以我對中文的理解
"都有" 是指 = 100 %
"大多數" 是指 2/3 = 66.66...% 以上
"絕大多數" 是指 3/4 = 75% 以上

你知道在法律表決投票計算的用字嗎 ?

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例

第 28 條
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
例合計半數以上時
,起造人應於三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
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 (市) 主
管機關報備。

第 31 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
二以上
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
以上
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

半數以上 或是 過半數 ,三分之
二以上,過三分之二.........等,有什麼區別嗎 ?

用字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
上法院訴訟,亦然

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所以上法院訴訟是最下策 (撕破臉開戰了 !)
管委會先協商不成,再找議員協商............. 能夠協商解決最好 !
除非社區住戶及管委會有75%以上共識要打 !

別學老外動不動就告來告去 !
因為國外訴訟成本高,律師費算小時的很貴,又有懲罰性賠款....... 廠商划不來。

台灣沒有這環境(雖然這些年來司法環境有進步)
建商養法務一堆,遇上恐龍法官 看 鑑定報告,依法條判,說不定建商賠得更少,
管委會拿到賠償還不夠付鑑定費,律師費......還有 社區住戶責難,生活不便........

(就像最近長榮大學女生命案,馬國有絞刑,台灣死刑有屁用? )

以上數十年經驗提供
自己說的不敢承認蠻好笑的,
要說斷章取義或腦補這應該也是學你的,
或許你的相關職業就是喜歡這樣跟人嘴砲,
不要把你的經驗當作一定就是這樣
sunreal77 wrote:
理解力好一點,不要斷(恕刪)
5007382 wrote:
自己說的不敢承認蠻好笑的,(恕刪)


"都有" 是你寫的

我承認寫 :
IMHO
全台大多數建商預售屋合約都有這一條 !


IMHO 看得懂英文嗎 ?
英文字母看得懂吧 ?
sunreal77 wrote:
"都有" 是你寫的 ...(恕刪)


這個房仲建商打手sunreal77 真有趣,我知道你是網軍不用出去帶看,但力璞建設有給你錢嗎?幹嘛一直幫建商說話🤣還是你是林口建商聯合認養的?
chenligo wrote:
這個房仲建商打手sunreal77 真有趣,我知道你是網軍不用出去帶看,但力璞建設有給你錢嗎?幹嘛一直幫建商說話🤣還是你是林口建商聯合認養的?


好糟糕呀 ! 不長進 !
只剩會潑髒水,扣帽子了嗎 ?

大家都在問 Where is 敦化南路燙金門牌的5樓公寓 室內25坪,2100萬 ?
還是回去顧好自己開的版,如何面對觀眾們的質疑, 看看該如何自圓其說,不要再編另外一個謊言 ?

要開文討論沒問題,但是造假,就是最 low 的
沒有的物件,如果是自己捏造拿出來開版發文,這叫做 "騙........."

小時候學校老師有教,""說謊小孩沒家教 !"
sunreal77 wrote:
"都有" 是你寫的 ...(恕刪)

千萬別這樣說......

01版上不缺一堆看不懂又愛到處亂噴的傢伙!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