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son_lee wrote:想請問已購買嘉品的大(恕刪) 住宅部分購買的車位為法定車位,法定車位是不可以登記為有獨立權狀車位,亦無法獨立於房屋分開買賣。早期法定停車位是有土地持分,後來政府逐漸向法定停車位不具土地持分推進。
purinchien wrote:附件十一列出多個品牌(恕刪) 一般做法是會將同級產品列出,然後寫明會使用這幾種或同級產品,主要是建商怕施工時缺料,或料件廠商因特殊原因無法正常出貨,這是建商必須要控管的風險。所以無論如何一定不會只寫一種,至少需要列出其他替代選項。 至於說會不會有建商為了節省成本所以擅自更換其他低成本次級品,然後謊稱這是同級替代品,這當然也是有可能的。但是這樣建商口碑一定會受到影響。消費者能做的就是選擇信譽較佳的建商了。 另外,合約中註明廣告宣傳品屬於契約之一部分。所以最好把樣品屋的建材樣品、廣告、電腦展示畫面拍下來存檔,也是保護自身權利的方式。
purinchien wrote:想請問已購戶,我那天...(恕刪) 我看過的每個建案流程都是訂金10萬左右,然後5-7天內補滿簽約金10%的部分,在這期間訂金都是可以直接退還的合約都是固定的,應該沒有在給人改…除非談到一些額外折扣,可能本來是要買方出的部分改成建商出,那簽約的時候那份正式合約在那條就會是修改過的針對裡面有疑慮的部分可以詢問代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