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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不起的游泳池!?


layatenyayayaya wrote:
游泳池改成釣魚池,說...(恕刪)


應該改釣蝦場,對外營業增加社區基金~~

ar3a wrote:
沒有救生員, 住戶自行進出


如果有人淹死在泳池,管委會委員大概會被告,

全部住戶也要賠,不過兇宅如何認定?

是全社區嗎?
我們甚麼都沒有,只有健身房跑步機兩台,車位清潔費一個600元,管理費1p=55元,公共電費另計.
下個月要改成1p=65元,管委開會永遠只有幹事跟主委兩人.
現在住大樓,沒點錢住不起~~

197414 wrote:
管委開會永遠只有幹事跟主委兩人....(恕刪)

幹事只是列席沒投票權,只剩管委一人。
這能成會嗎?議決事項有效?
我們社區有溫水戲水池

現在只有開放夏天的假日使用且不加熱

cola96684 wrote:
剛看到某討論串提到...(恕刪)


泳池的確是很難搞的一種公設,尤其是戶外的,萬一不小心掛個人,整個管委會都會被告
通常到最後都會荒廢,時間早晚而已


cola96684 wrote:
剛看到某討論串提到...(恕刪)
基本上那種上百戶的社區我都不會去碰的,尤其還有什麼健身房、游泳池的那種社區對我來說就是豪宅,連看都不會想去看,維護費一出來保你不要不要的。

我能接受的公設就是樓梯、電梯、停車場、梯廳等空間而已,其他設施我全都不需要,要游泳去海邊就好,想練身體假日騎單車一日雙塔就夠讓你練到不要不要的了,想看書去市立的圖書館就好啦!免費又有冷氣吹
Smart
cola96684 wrote:
剛看到某討論串提到社...(恕刪)

標準池50米長,水道2到8個都可以。我自己有一個12.5米長兩個水道的泳池,深從1米到1.6米。花費:電費每月1500,水費一季約1000,清潔藥品一季約1000。好處是自己一個游沒有別人干擾,泳技再差也沒關係,裸泳是很舒服的運動。最意想不到的好處是孫子暑假一定來找阿公。
請問像泳池、KTV、健身房、圖書室這些非必要公設

如果建商不做這些公設建商會比較虧損嗎?

像這些需要長期經費經營的設施並不適合社區經營

必須要私人企業才能達到專業化經營

這些非必要公設,甚至富麗堂皇的挑高大廳、育嬰室、,這些對於住戶都沒有實質益處

那為什麼建商都要推這些公設呢?
社區游泳池好像真的沒有硬性規定救生員!
不過,因為社區會有負責人,通常是幹事或主席....
今天游泳池沒事故,當然都是合於規定的!
但是如果游泳池有人溺水,也就是代表管理上有瑕疵,相關的社區負責人都必須附帶刑事、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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