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0307 wrote:這邏輯怪怪的,內政部營建署要幫建商背書,怎麼會要消費者簽切結書呢?怎麼不叫營建署要求建商打掉呢?
我相信老天爺會"天佑...(恕刪)
記得浮州合宜一共是4400多戶抽中,看這篇報導是通知2000戶候選戶看房
地震裂大樑之前A2區已經交屋了,這樣粗估未交屋的A3區A6區大約有過半辦理退屋
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1. 我自己真的不敢住,我還有小孩.
2. 裂大樑後,未退屋前,幾次」建」商辦的說明會,找了些穿黑衣服的人來當保安,不知道是想嚇承購戶呢還是怎樣? 總之我感覺」建」商心不正
3. 臺灣到處都是房子,何必要用辛苦賺的血汗錢去買地震裂大樑的房子,真正要讓"建"商受傷,最好是大家都不買
4. 最慘是買一樓店面的,合宜宅地震裂大樑之後可以退房,買店面的不給退
5. 聽說有些中簽戶是已經簽了遠期轉讓合約,每坪先賺了10萬價差,閉鎖期滿要過戶出去的,所以剩下的2000戶可能不是不退,是退不了,反正不自住.
6. 出租出去,萬一地震出事,我這輩子都會內疚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