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總價,要實價來課稅,你是只有這一間房子自用,假設你房屋價值30萬, 土地價值170萬,30*1.2%=3600元, 170*(2/1000)=3400 元, 3600+3400=7000元,我相信你現在應該繳的實際稅金大概在2000元上下,你會不會覺得增加你的負擔, 看你自己?
我不試算非自用的例子, 因為我認為你非自用代表你錢多房子多, 多繳點稅是應該的.
總之你只有一間房子沒增加太多負擔, 你收入18000, 如果你硬要買總價 2000萬的房子,你還抱怨實價課稅太高,那是你自找的,沒那麼大屁股就不要做那個位置.
至於有人質疑相同地段, 因為購買年份不同, 課稅基準點不同, 後買的人要課較多的稅, 只能說他要相信媒體與房仲的話而買下, 當房價開始下修時 他會成為買在高點的那一頭羊, 他當然不希望實價課稅來下修房價並增加自己稅金的支出, 連強調自己是辛苦工作買了房子, 然後說還沒買房的是不務正業的黑五類,其實是"居住正義"讓他被即將被套在高點.
簡單來說, 政策好壞本來就要實施才知道結果, 民主社會就是這樣, 多數決, 2016 快到了, "居住正義" 會不會實現, 就看未來想執政的人是注重多數因為高房價買不起房子的人? 還是現在的既得利益者?
選票在你我手中, 你自己就可以決定你的未來!
Candle in the Wind wrote:
稅率?一堆認真工作存...(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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