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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瑠公圳空間再造工程迫使我們無家可歸

若現在買不起,補償金不能用來先租房子就好嗎?若之前是違建代表佔用的住戶也從來未法定擁有過房子不是嗎?
以前未收土地租金,現在發遷居租金(補償費),公開提出來反而給大眾圖利特定人的感覺...
若有資格卻不願意住榮民之家,以補償費平均200萬來計,每月租金2萬尚可租100個月...
後代子女可利用這8-9年時間再努力工作攢錢。

hopeahome wrote:
今天事件不是發生在自...(恕刪)
mart.janice wrote:
產業外移,薪資低落...(恕刪)

話不能如此說,如果是因社會福利太好,脫垮國家財政,如同歐洲日本,那又是另一回事,台灣是少數人享受福利,全民及子孫買單!
兩者豈可和稀泥,一概而論!
小虎先生 wrote:
兩者豈可和稀泥,一概而論!
...(恕刪)


雖然過程不同,但結局是一樣的,不是我們這些庶民可以阻止的.


HKC4225 wrote:
~~~~~~~ 你我出錢~~~~~~~~
...(恕刪)


出錢沒問題,但是可以請馬政府先編個預算給廣大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民眾一戶200W補償嗎?
人家樓主違法都可以拿200W了,為啥我們合法買屋卻沒有?

mart.janice wrote:
出錢沒問題,但是可以請馬政府先編個預算給廣大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民眾一戶200W補償嗎?
人家樓主違法都可以拿200W了,為啥我們合法買屋卻沒有?

推推推~
107戶 x 補償費平均200萬 = 2.14億...
要花納稅人這麼多錢...


我老媽當初省吃儉用辛辛苦苦攢了150萬給我當頭期款在新店區買房,
10年下來努力工作償還貸款, 終於也快繳清了,
新店郊區的房價其實並沒有那麼高,
樓主若能補償到200萬其實已經很好用了,加油..
簡單講就是

住了十幾年不用錢的

突然發現住要付錢 很不習慣~

抗議啦抗議啦~ 不習慣啦!!
轉載一篇文章

我永遠站在「雞蛋」的那方
http://www.cw.com.tw/article/index.jsp?id=37158

希望大家能看看這篇文章

這裡不論對錯,事情已經發生,也很好奇同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要怎麼把困難解決? 如果能在這裡集結眾人的智慧,相信才是這個論壇最大的力量

畢竟敝人也相信,我們的國家有責任,讓土地上的每個人,過得更好!


加油~不同的時代背景有不同的公義,但唯一的公義只在你心中,網站上的回應性質在於它的組成分子年齡分布狀況及收入階級, 人文素養層次,歷史觀,血緣省籍族群,受教育程度,精神狀況,胸懷寬大與否,對於正義的思考邏輯方式,.....等諸變因都會影響回應者的反應方式與內容層次.生命很短,人生很長,這個社會冷眼旁觀的人比大鳴大放的人多得多,看不出誰好誰壞,敢出惡口的人也許並不存壞心,甚至 很可愛,至少他們很真誠,也許能幫你的就是這類人,加油!!!
hopeahome wrote:
今天事件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且都不是當地居民
怎會瞭解人家的難處在哪(恕刪)


試問一下,我為什麼一定要了解他們的難處在哪裡?
那政府怎不來了解我的難處,也發點補償給我
凡事依照法理情來走,而不是依照情理法
政府發放平均一戶200萬的補償金,已經很好了
拿200萬去租房子,依月租2萬來算,可以租8年了
8年的時間,版主難道還嫌不夠?
8年認真點,可以賺不少錢了吧
不要說那邊地價一坪30萬,難道你家30坪,政府就要補30坪的地或房價給你
地本來就是國家的,不是你們買的
難道佔久了就會變成你的?那大家都去劃地為王好了
你們已經住了那麼久,政府有需要就該還出來了
而不是在那邊博取同情要求多一點的補償
你們在那邊住了那麼久,老榮民我就不說了
你們這些榮民的第二代,依我來看起點比許多人要強多了
至少你們不用負擔每個月的房貸或租金
這麼多年了,難道你們都沒有賺到買房的頭期款?
幾十年來省下的房租早就可以買房子了吧
現在還買不起房子,該檢討的是你們吧
不然叫廣大的房貸族情何以堪?
lmt945 wrote:
試問一下,我為什麼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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