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ocean wrote: 就我詢問的結果,...(恕刪) 今天去看了麗園、雙喜初步確認其圍牆沒有縮28米仔細看了麗園.他的3邊目前都是封死的.只有經由建築物內部可以通達--僅建物內部可以進出耐心等待silentocean工務局詢問的結果silentocean兄.若有接到縣府的通知.別忘了告訴大家
回覆內容:親愛的縣民朋友您好: 有關台端陳情本縣「三峽鎮台北大學特定區(台北大學周圍住宅區域)招牌、綠軸、無障礙是否合乎規定1案」,辦理的情形: 城鄉發展局城鄉開發科有關廣告招牌設計,依據92年7月31日北府城規字第0920475075號函發布實施之台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案(以下稱土管要點)第12條規定,學府路與學勤路兩側街廓不得設置招牌;學成路為商業街,其廣告招牌設置需符合下列管制:水平廣告招牌得設置於立面高度3.65公尺與4.65公尺間之水平帶上。廣告招牌之寬度不得大於2公尺,高度不得大於80公分。垂直廣告招牌得突出於指定牆面線,懸掛於店家入口側之牆面上,垂直廣告之懸掛高度不得低於2.5公尺,不得高於3.65公尺,突出的寬度不得超過75公分。有關退縮綠軸,為塑造優良的人行及公共空間,依據土管要點第10條規定,學勤路與學府路應退縮綠軸18、20公尺。有關無障礙設計,依據土管要點第13條人行步道設計原則規定,人行道應注意各道路間無高地差、設斜梯或無障礙環境設施之設計所;且所有地坪鋪面應為防滑材質,且為美觀圖案構成具排水或透水性之圬工構造,另材質選擇應重視耐磨且易於保養,如紅磚、石材等。 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有關台端陳情本縣三峽鎮學成路266號1、2樓外牆,未經核准設置正面式招牌廣告(招牌名稱:羹霸王)1案,經本局派員勘查屬實,業以北工使字第0980652095號函請廣告物使用人限期自行拆除或補辦手續,屆期未依規定辦理者,本府爰依建築法規定辦理。 另所提某按摩店的招牌部分,上請提供正確地址以利勘查。 工務局建照管理科另「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建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應就規定項目為之,其餘項目由建築師或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依本法規定簽證負責。....」建築法第34條業已明文。經查有關本案退縮綠軸及無障礙設計業經設計建築師簽證負責符合規定在案,本科依法核發建造執照應無為誤。有關本案第二點退縮綠軸涉圍牆違建,業已函請違章拆除大隊依法查處。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666
silentocean wrote:回覆內容:親愛的縣民...(恕刪)依據土管要點第10條規定,學勤路與學府路應退縮綠軸18、20公尺。 那學勤路除了遠雄系列和部分建案外,其他建案好像多多少少不足18公尺。 學府路上北大的庭園也有問題!PS: 綠軸是從路中間算還是從路旁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