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ctw wrote:
不重視行人路權? 這帽子我想您扣大了
今天如果我是說要將原本26步的空間縮減為6步的空間
那我同意您的說法
但我提的是讓出6步的空間(恰好單線車道)
何來不尊重行人路權?
還有違停的部分就不需要針對我是否有去檢舉
金澤住戶&警衛應該早就已經檢舉到麻痺了(恕刪)
退縮空間是依照都市計畫訂的,縮減人行道恐怕不可行,也缺乏實際效益,而且另一方面北大特區其實有其他主要幹道,雙線道的設計就是希望減少車流量通行,影響居住品質,這一點也應該考慮,而不是完全只為了駕駛人著想。
至於檢舉問題,建議還是主動積極一點吧!只靠網路上批評,而且也不找關鍵的警察局陳情,或者把全台灣的亂象通通加諸在北大特區上面來批評,真的沒什麼意義,不妨多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