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_Y wrote:
謝謝kevinxyz...(恕刪)
禮拜六日,永富的人都會在銷售中心,可以打電話去約,或到現場再直接約
另外合約書的附圖有要抽換,1樓下b1的車道顏色有改(捷運局與建商分責任區域),還要帶合約章
像興南路接仁愛街這段,行人也都是走在車道,
人行道窄小,又不時放滿攤家的東西或是停放摩托車,
就不曾見到民代或警察來開單勸導,
因為商家攤販占用騎樓人行道的情況已經莫名奇妙的變成常理,
而南方之星的加高人行道因為施工圍起來,
引來民代登上媒體,個人認為是作秀成分居多,
原來走在捷運人行道的民眾因為施工圍籬改為走靠另一邊舊公寓,
但舊公寓這邊騎樓又被商家占用,甚至往前推到柏油路來作生意,
難道說先佔先贏嗎?
只有南方之星的建商不對嗎?
沒有在替建商說話,而是天天走這條路,
因南方之星施工被迫走到對面舊公寓這邊,但舊公寓騎樓又窒礙難行,
真的是只能走到車道上,
和平街變成人車爭道的危險路段,
這應該是和平街兩邊住家或建商都要檢討吧!
然後取締佔用騎樓路霸應該是誰的責任,還在睡覺阿?
南山路側的腳踏車停車場己經在動工了...不過那裡部份的人行道,好像也不能走了,希望會保留下來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5911278.shtml
這個點:「議員質疑縣府為何同意建商如此施工?」
滿耐人尋味的
再配合之前所提到的:「一公尺高的行人道,只敢上,不敢下」...這個點
二個點互相呼應到行人安全的重要性
接著應該還有延伸出去的新聞點,像是路霸的占用之類的,這些新聞點的發想,應該都滿OK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