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3HMAN wrote:認同,如我先前提的(...(恕刪) 地下室可以畫一百多個機車位,上次公告不是說那是私畫的嗎?也就是違法的,我們要的是合法的不是嗎?私畫這建議我也提過,但管委會不要.地下室那麼多空位隨便也可畫出機車位.但是畫了之後住戶去檢舉呢???
mjtfo wrote:地下室可以畫一百多個...(恕刪) 其實合法與否應該由建商來傷腦筋,畢竟臨時會是建商提出可以劃這些車位,管委會只要提出建商答應的事必須做到,後續建商劃了不合法,這就是由法制單位跟建商處理.以上只是小弟單純想法,若有不得體的話請多多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