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upee wrote:美河市賤價徵地 原地主嗆:拆屋還地 ...(恕刪) dadupee wrote:拿出捷運局的說明, 這樣就是真相?那我拿出監察院對此案的調查報告, 那是不是就可以拆屋還地了嗎? 好像發現什麼了?剛看新聞出租似乎最多開放到20坪畢竟限制年收入太貴也沒辦法
台北市政府也真小氣,美河市社會宅是空屋、連個家俱也沒有。為了住三年,還要自己買家俱、買家電、買冷氣。三年一到,除非買房,不然搬家還要帶著一堆的家俱走。尤其是冷氣,現在都是分離式冷氣,退租時還要花萬把元請師傅把分離式冷氣移機,如果從室內5坪搬到20-30坪的地方,冷氣噸數不夠就不適用,只能廉售或送給以後的租客吧。政策急急忙忙上路,首批只能當個白老鼠。除了管理費在租金裏,還有驚人的公共電費、房租真的有省到? 大家要精算之後才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