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加入四季紐約之家

記得之前有位板友曾經說過 雖然知道是工業住宅 但有人就是敢買 然後承擔其風險 賭對了就是獲利 不過有些人

就是永遠不敢出手 所以說買工業住宅的購戶要求變更地目時的確沒有違法 也依照法規補繳回饋金了 不過

在社會觀感上就會有些問題了 反正就是看心臟吧 保守的 就買一般住宅 敢拼的 比較窮的 選擇買工業住宅也沒

有錯 錯的是建商走法律漏洞 錯的是知道有漏洞仍不防堵繼續官商勾結的政府

ik79588 wrote:
記得之前有位板友曾經...(恕刪)


各取所需吧!!
幾年前的工業住宅,大家不是住的好好的嗎?
今天我們買的工業住宅,不外乎也是想要有個家,
因為資金部位沒有很高,所以必須選擇單價少個1~2萬的建案,

買乙工有錯嗎?
其實只要建商把"乙工"弄好給我們,不要牽扯到以後有不法的情事危害到住戶,
建管局查核都通過了,我們也可以安心的住下來!!

並非一定要變更啊!
更何況變更我們也要出錢(一坪可能多7000~8000),但是建商就不一定囉!
有變沒變對我們來說並不重要,我們也要付錢,我們要的是一個完全沒有安全虞律且產權清楚,不違法的住宅,
銷售房子的時候,我們知道是乙工!但哪一間裝潢屋不是用住宅的裝潢來做導向?難道建商都沒錯嗎?

變更是縣府的政策,有變沒變都OK!!!
只是要合理吧!!

大大這句話
蠻贊成的:錯的是建商走法律漏洞 錯的是知道有漏洞仍不防堵繼續官商勾結的政府
都市計畫有規定的使用分區
工業區用來當住宅
工業的需求可能就跑去使用農業區..
一個工廠可以帶來的人潮有限
改成住宅的話附近交通會增加多少的負荷
為了省一點錢
帶來的影響則是大家要負擔的

原本的住的好好的
不代表他就合法
現在要查緝
不代表就可以就地合法
??
工業住宅的出現有其背景,市場供需. 工商發展迅速土地政策都市更新計劃緩慢,跟不上市場的需求這是政府該負責的.有的工業住宅能夠順便取得執照有的卻不行,政策不一貫也是該政府負責的.現在的政府有勇氣不發執照要求先行變更~很好 ,但是之前的所發的執照卻難以自辯,在目前法令未做變更的情況下為何之前就可以現在就不行,難道只是因人不同就有不同的法令見解?萬一主管機關又換人了,是不是又有一套新的做法?就像特別費有不同的見解一樣.
政府既然認為工業住宅是游走灰色地帶,那就該統一見解並強制與建商,住戶達成相關共識讓此法制化合法化,該付錢的付錢,該賠錢的賠錢 同時也該檢討一下土地政策,並可以增加國庫收入

8/16大家終於聚集再一起,向建商要求我們要住房子的訴求,

建商也不太回應使用執照何時下來,有點誇張,(這麼大的建商),

一切都推給政府,

要建商召開住戶大會,也隻字不提........推工一流.........無言



工業地本就不是蓋住宅, 怪只能怪 雙方 , 一開始 建商偷雞 而審的單位不查清楚 或客意忽略 , 等蓋好 建商想直接
變更地目 , 不過 如果要變更 那早該一開始就先變更 , 工業地本就不是蓋住宅 ,蓋了 也會使用 工業用電來算
建商怕過不了 只有先偷跑 . 以前可能考慮到人情 , 所以可能會合法
但是現在踢到鐵板 , 沒辦法
這類工業住宅比其他建商 房屋便宜 會搶了其他建商的生意 .

如同買車一樣 , 權利車 , 大家都知道 可以開 又便宜 , 但是 有風險
買 乙工當然沒有 錯 , 但是 如同買車一樣 , 風險自己扛 ,買前就該知道 .

乙工住得好好的不代表沒有風險
既然知道是乙工 就知道後面可能會帶來的風險
既然資金不足 也是可以選擇偏遠一點的市郊 降低壓力 不是嗎

買乙工沒錯 只是風險自己要能承擔
不是一邊推給建商 一邊推給政府

自己就不是共犯結構的一員嗎
建商已經明確告知是乙工
難道住戶買的時候就沒投機心態
多付一坪7000~8000 就能變成是住宅用地
對其他安分的民眾 不也是不公平
隔壁社區 是住宅用地 每坪多花幾萬 不就是笨蛋了

每個人都只想把風險轉移
但是安分守法的民眾 是不是都被當笨蛋了

最合理的最我而言就是
建商退還買房子的錢 利息由於雙方都知道是乙工 這就你們雙方自己約定
政府嚴懲失職官員 建商拆屋還原 或更建使用用途


錯的是建商走法律漏洞 錯的是知道有漏洞仍不防堵繼續官商勾結的政府
難道 住戶 都沒錯

taiwan2008 wrote:
工業地本就不是蓋住宅...(恕刪)

devanspp wrote:

乙工住得好好的不代...(恕刪)



現在已經不是談誰對誰錯的問題>>>>>

買房子時知道是乙工,也不知道會有變更的問題發生,

出發點還是自住非投資啊!!


我們現在在乎的只是我們何時可以住進去(並非乙供或住宅的問題),買了三年,還要繼續等多久,

有住戶買房子為了結婚新家用,有的是等小孩生下來要搬進去.......................

現在都在外面租房子??????????還等著搬進去

所有計畫都要因為建商和政府而停擺嗎?



停擺不能入住?

這不就是買的時候 應該知道的風險嗎
我上面的文章就是在說風險呀
現在只是你在承擔 當初決定種下的因

一味的讓縣府 因為乙工建案 而就地合法
是不是也涉嫌瀆職呢


你說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但是你推給建商跟縣府 說他們擺爛



devanspp wrote:

停擺不能入住?

...(恕刪)



大台北地區,有多少乙工住宅,有說不能住人嗎?

每個建商弄出來的平面圖和裝潢屋,哪個有說不能住人,

像大大這麼說,政府應該去規範去杜絕乙工的建案再出現,

而不是去怪買乙工的人,

財力雄厚的人應該不會去買這個吧!!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