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方案 :
1. 找總幹事要社區規約跟下次管委會開會日期, 先把相應社區規定中, 管委會開會章程, 多久開一次, 事前是否公告, 業主(住戶)如何參與.... 等規定條文搞清楚, 若有公告管委會日期, 就住戶身份要求參加管委會會議, 當面要求管委會處理. 如果現行管委會未依規定執行, 先告知總幹事及管委會改善. 若不提供規約或不改善...
2. 寄發存證信函給管委會及里長..... 為下階段調解及法律程序作準備, 備妥證據準備調解, 費時費心力而已. 一般也很難打到法院.
3. 看何時召開區權會, 在區權會前提案. 並將 2 為佐證. 參選管委會委員, 直接介入處理.
4. 如果不想參加管委會會議或介入區權會參選管委會...... 那別指望你的事情, 別人會多關心.
弱時擱置爭議, 強時自古以來,
特權別人不可有, 自己不可無.